长者关爱模式
政府信息公开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18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增强工作透明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成立了沅江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科室队所信息公开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不断深入,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全面公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办事服务、规划计划、等常规性政务信息,深入推进征地信息、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网上挂牌出让、不动产公告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性政务信息公开。对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网上招拍挂公告、征地拆迁等信息除了主动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沅江市自然资源局专栏上公开,相关办事指南、收费标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沅江市自然资源局专栏发布。积极推进重点工作举措公开,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审批“放管服”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不动产公告184条、征地信息10条、网上挂牌出让信息3条、新闻动态类信息10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4条。

  (三)深化平台建设,强化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稳定、全面的自然资源先进管理平台,努力为沅江自然资源系统各项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完善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对门户网站及时优化、更新和维护,重点凸显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及时更新政策法规、财政信息、规划信息、征地信息等。

  (四)转变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意识。充分考虑人民群众需求,及时响应群众期待,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上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简单事项当面答复或立即提供,复杂情况充分沟通,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力求解决群众困难,保证告知质量与内容的准确性。同时,贯彻落实“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理念,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建设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完成二手房交易合同备案,二手房交易业务统一由登记中心受理接件,在线完成合同备案,办事群众申办业务只进一次窗,极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取得惠及民生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0

4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7

0

137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0

8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7

340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公开的内容专业性强,缺乏可读性,具体表现形式不够生动、多样;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全面。虽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但公开时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公开队伍需进一步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具体工作中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

  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二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