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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09:3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我中心秉承“便民、惠民、利民”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高效规范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工作要点,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行住房保障网上办理奠定了扎实基础,积极利用好政务信息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2019年,我中心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成立了主任任组长,分管业务的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科室及中心属单位职责分工。

(二)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及时

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以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2019年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8条,其中政策文件2条,通知公告3条,计划总结3条,人事信息3条,信息公开指南3条,工作动态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增2

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994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升、数量有待增加; 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的力度不够; “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提高办事效率。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对照我中心职能职责,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及时的讯息。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对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加强和完善信息平台内容,方便群众实时了解住房保障政策、办事流程及最新信息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切实担负起本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努力保障廉租住房、公租房、直管公房的信息透明度,提高中心和各股室办事透明度,促进依法办事,为全市人民和租赁补贴对象提供周到、细致、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