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自然资源合理保护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行政执法思想根基。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法治讲座、“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论述。引导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持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夯实执法制度基础。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为重点,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进一步厘清市、县两级自然资源执法事权和责任边界,优化内部执法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确保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二是全面梳理、修订和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配套制度,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形成覆盖全面、衔接有序的制度链条。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二是为一线执法人员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规范文字、音像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明确重大执法决定范围,配强法制审核力量,所有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决定均须经法制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从源头保障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始终保持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围绕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生态修复等核心职责,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矿产“打非治违”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遥感监测、动态巡查、群众举报、部门联动等多种渠道,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5年度,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10宗,收缴罚没款44万余元,有效遏制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势头,严守了生态红线和安全底线。
(五)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综合效能。顺应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主观故意且危害后果轻微的首次违法,探索建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并配套必要的行政指导措施。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的有机结合,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赋能智慧执法。加快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广应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实现违法线索发现、任务分发、现场核查、案件办理、数据统计等环节线上运行和闭环管理。推动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技术的深度融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违法行为智能识别和精准发现能力。逐步推动执法信息数据的归集共享与分析应用,为执法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七)严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锻造过硬执法队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完成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加强执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强化廉洁执法意识,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
(八)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压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案件办理质量、执法效果、复议诉讼败诉率、群众满意度等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参加省厅、市局、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严肃问责。
(九)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作为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制定并公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明确适用条件和程序。在涉企执法中,广泛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建议、告诫提醒等柔性方式,督促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当前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与繁重的执法任务、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相比尚有差距,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办案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三项制度”在实际执行中,部分环节如音像记录归档管理、法制审核深度等还需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三是部门间执法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仍需深化,尤其是行刑衔接的顺畅度有待提升。四是对新业态、新领域出现的自然资源管理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与能力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特别是强化科技执法、证据规则、新领域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深化“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进一步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规范,细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与流程,强化执法公示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三)完善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凝聚执法合力。
(四)拓展创新执法方式:深入研究探索对新兴产业、新型违法形态的监管执法方式,完善柔性执法措施清单和适用程序,推动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加强执法监督与考核:优化评议考核指标,强化日常监督和案卷评查,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我局将继续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