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二手房转移及水电气联办办事指南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858157 发布机构: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3-10-1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业务种类:沅江市二手房转移及水电气联办

 

二、适用情形:因买卖发生权属转移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当事人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同时,可同步申请水、电、气(管道燃气)联办。

 

三、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1.沅江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还应收取《沅江市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买卖合同;

5.水、电、气(管道燃气)用户编号;

 

四、办理业务流程: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水、电、气(管道燃气)联办业务前,买卖双方应确认自来水用户编号(接水点编号)、电力客户编号、管道燃气用户编号。双方自行结算用水、用电、燃气费用,确保水、电、气(管道燃气)账户无欠费。如办理了水、电费代扣业务(代扣、托收等),请及时至办理点取消代扣手续。

2.业务办理的查询方式如下:沅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热线0737-2889318 “网上国网APP”(电力)、供水服务热线0737-2722377或0737-2721367、燃气服务热线0737-270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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