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情况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548712 发布机构: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2022-03-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情况报告

 

2021年,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在自然资源建设中有效推动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年初制定了2021年度学法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的各项任务和措施,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的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理论。每月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1至2次,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党员干部215人参加在线普法测试,测试得分均在85分以上,通过率100%;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组织单位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45人次进行宪法宣誓仪式,重温宪法内容和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在我局上下形成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了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与我市自然资源建设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时,在局务工作会上,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日常有活动、季度有小结、年终有考核。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把手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着力落实好《湖南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湘办发[2017]31号)的总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认真部署、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督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严格规范依法行政,有效督查,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

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良好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议事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向市级部门备案,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做出决策,并建立了相应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决策,谁负责”,进一步体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

三、强化法治思维,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聘用了专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今年在自然资源行政应诉中,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10次均胜诉,参与涉法矛盾调处5次,提出法律建议2条,取得了良好法治效果。

四、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坚持做到依法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公示。对事项办理流程、法律法规依据、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在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沅江政务服务网及大厅电子显示屏上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依法实施行政审批。此外,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通过沅江门户网站宣传我局日常工作动态和创新举措,真正做到在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务服务效能的提高。

二是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组织人事股对窗口服务开展不定期专项督查,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对大厅窗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监督,对于上级明令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时主动与窗口对接,确保窗口各项收费依法依规。

五、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

积极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切实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宣传了《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今年我局开展了“全国土地日”“测绘日”等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8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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