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索 引 号:4309810018/2019-845589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9-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防控较大安全风险、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作为重中之重,持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强执法防事故”活动,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减少一般事故,坚持杜绝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力争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三下降”。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专题宣传活动,阐释加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推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轮训。分期分批对新调整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参加省、益阳市党政领导干部轮训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应急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督促各乡镇和市直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业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和信用管理联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整合安全生产、消防救援、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内容,以省、益阳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为依据,修订《沅江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新闻发布会、辅导报告、干部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书面述职以及对标对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方式,全面推进《沅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市安委办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5、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修订完善《沅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进一步厘清和落实机构改革后新调整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应急局、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紧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培训、辅导、述职、处罚、“黑名单”和联合激励等系列措施,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季度随机公开抽取一批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开展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法规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围绕“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全面加强管控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环境),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加强对改制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控。(市安委办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7、强化事故调查处理问责。严格按照《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8、落实巡查约谈考核制度。研究改进巡查工作方式,适时启动对乡镇、市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严格执行《沅江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加大警示约谈力度,推动责任措施落实和问题隐患整改。强化事故防控情况的考核,严格落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度。(市安委办、各专业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9、强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贯彻实施《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一办法两方案”的落实,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突出短板和瓶颈问题。加强辖区内公路桥梁、急弯陡坡、大长下坡等安全隐患治理,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农村“六个严禁”、城市“六个严查”行动。紧盯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内河船舶运输整治专项行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攻坚,加快实施搬迁改造工程。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风险承诺公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烟花爆竹“转包经营”、“前店后宅”、“上店下宅”,不断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市应急局、市科工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强化火灾风险防控。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城中村、“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贯彻落实《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加强林区重点部位、重点工程和重点时段的森林火灾防控,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统筹推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城镇燃气、粉尘防爆、有限空间、防雷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城市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和安全风险防控。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粉尘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市公安局、市科工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市监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根据各行业领域事故季节性特点,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强化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

四、强化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和法规制度建设

15、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指导督促市有关部门修订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排行榜”活动,引导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要求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形成安全监管高压严管态势。(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市监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方法。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计划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指导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科学合理采取执法措施,严防执法过程中出现简单化、“一刀切”。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各有关执法部门分工负责)

17、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实施湖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细则》,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畴。(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18、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推广利用物联网、移动通信技术等,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消防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监管平台建设,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系统深度整合,实现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一张网”。(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监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加强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推广应用和重点项目科技攻关。运用市场机制,在产能转换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关键工艺、装备和技术的创新研发支持,鼓励和推进危险工艺工序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生产。研究推广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以及烟花爆竹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实用产品;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预防支撑基础设施;在危化品领域推广应用泄漏遥感探测、罐区紧急切断、危化品运输动态监控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升级防碰撞设备、驾驶人智能监控报警装置等,实现对驾驶人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市应急局、市发改局、市科工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20、持续推进安全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等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深化渔业、农机、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市应急局、市科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实现应急工作上下联动,并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常态化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贯。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基层,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主流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充分运用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深化安全生产宣传。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监督。(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市电视台等部门分工负责)

七、强化应急队伍建设

23、加强应急队伍作风建设。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应急队伍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4、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素质。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大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素质。继续组织市、乡应急管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大力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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