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沅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沅财绩【2023】1号文件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开展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沅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报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益办发〔2019〕14号),成立沅江市应急管理局(加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牌子)(沅办〔2019〕40号),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为沅江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二)人员情况。
沅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实有人数47人,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7人,其中行政人员13个,非参公事业人员27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中和防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救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沅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益阳市下达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镇、场、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益阳市、沅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35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
2、2022年预算总收入489.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86.72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2.8万元。
3、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843.42万元,为可用预算指标。
4、2022年度预算收入决算合计1,33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13万元。
5、202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合计1,39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23万元,项目支出926.0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61万。
6、2022年,我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
7、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为9.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4万元。原调入公车平台的公务车,经决定,留沅江市应急管理局使用,费用由应急管理局承担。
8、2022年三公经费总支出9.27万元,占年初预算11万元的84.27%,与上年度9.88万元相比,减少6.17%。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收到本级财政安全生产培训宣传费专项10万,收到本级财政安全生产检查专项10万等。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组织冬季用火燃气宣传及危化企业烟花燃放危害等宣传10万。
加油站油罐区整治活动及差旅等7万,案件律师咨询费1.2万,甲醛检测及安全隐患举报0.9万,其他0.9万。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确保业务专项顺利实施,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的环节和内容开展实施。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的责任人,严格对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包括经费使用前期预算和计划的审核审批,经费使用过程中预算执行情况和程序的监督,经费使用后支出内容真实、合理、合法性的审核监督等,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顺利实施。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我局加强专项项目组织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制度,确保安全监管建设项目的质量。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明确各类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各类专项项目开展实施、组织和验收等工作。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即使整编完工项目验收资料,认真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工作,尽快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严格按程序结算工程款项,确保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严格执行项目预、决算审核制度,严禁擅自调整专项工程的计划、内容和规模。为保证项目质量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实施项目前我局均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过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三)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全局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
(四)资金的拨付存在滞后的现象。拨付中走程序花费时间较长,导致拨付滞后。
五、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后着重在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一)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全局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确保预算的刚性。做好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协调,保障项目资金的投入进度,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坚持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对收支不合理现象做出预警,并及时通报。落实项目专项的报批进度和指标文的下达,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四)严格财务管理监督。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审批关口,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五)保证程序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