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27071 发布机构:沅江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2-07-2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2019年编办三定方案、沅编办发[2020]19号及沅编办发[2021]7号文件,沅江市统计局设置办公室、法规检查股、综合统计股、经济统计股四个股室。下设城乡调查队、普查中心两个二级机构。

(二)人员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共有编制数26人。截止20211231日,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13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对全市统计单位进行督查,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改革;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

2)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全市统计工作计划、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完成全国、全省性的各类普查任务、专项调查任务和抽样调查任务。

4)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调研、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计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执行统计法规,并实施检查监督;维护统计部门和统计工作者的合法权利,查处各种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

7)管理或代为管理城市、农村、企业调查队和普查中心,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农村、企业调查工作和各项普查工作。

8)负责全市统计基础工作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宣传、统计教育、统计职称和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我局收入合计58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68.56万元,年中预算追加303.35万元(包括2021年度月度失业率调查经费16.00万元,高质量发展推进表彰经费178.10万元,第七次人口普查经费56.3万元,统计年报经费15万元,2021年工资调资、绩效考核奖金、车补等),其他收入10.76万元。上年年末结转5.16万。

2021年支出合计58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2万元,项目支出334.01万元。本年年末结转1.00万元。

(一)基本支出

12021年我局基本支出共计252.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3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机关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性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2021年年末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

2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16万元,实际支出2.16万元。实际支出与2020年的3.44万元相比,下降37.35%,其中:公务接待费2.16万元,较去年减少1.29万元,减少37.35%。减少的原因:2021年七人普接待上级检查和乡镇普查指导员和调查员次数较去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1年我局业务类项目支出共计334.01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58.80万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68.16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22.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8.92万元。业务类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统计年鉴印刷、专项工作、五个百户调查及差旅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人口普查、高质量发展推进等工作的开展。2021年年末项目支出结转与结余为1.0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总的来说,单位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做到了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我单位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2021年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建设水平。通过“学习课堂”、“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等方式引导党员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7次、党风廉政教育自学和集中学习10次以上,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四个专题共组织集中学习18次,开展专题研讨会4次,举行专题宣讲报告会1次,撰写学习心得76篇。依托“学习强国”“湖南干部教育在线”、“国家统计在线学习中心”、沅江统计信息网、微信群等学习平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学”,满足党员多元化、自主化、便捷化学习需求。进一步提升党员思想建设水平。

2、重抓支部组织生活,强化制度落实。局机关支部全力强化支部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扬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使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

3、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参加金田社区疫情防控“三码”联查摸排登记和共华镇宪成垸村反馈的未接种对象摸查工作。积极参与沅江创文、创卫等系列创建活动,为沅江成为文明城市贡献统计力量。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党组书记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并多次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原帮扶联点宪成垸村开展返贫监测。派出一名干部到共华镇福安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协助福安村村支两委在党建引领下开展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推动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完善村规民约,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责任机制

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相继出台《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全市统计干部开展普法考试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今年,累计开展统计法制宣传10多场,组织人员参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100多人次,制作统计法制宣传板报10多块。

(四)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推进统计制度改革

一是开展了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对全市15个样本村的45个调查样方,2124个地块的两季水稻播种、收割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二是开展了城乡住户调查。及时掌握住户家庭成员的收入、支出、教育等指标情况,为落实落细各项惠民措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三是开展了分省和分市州劳动力抽样调查。各调查点严格按照资料宣传、住户摸底、入户登记、抽查、编码、上报等步骤进行,填写调查表做到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四是开展了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完成了268个样本户的数据采集、比对改错、验收、分析等工作。五是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发布了数据公报,撰写了评估分析,完成了百岁老人的现场比对登记。沅江市统计局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获得“湖南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五)聚焦形势研判,强化统计服务职能

市统计局聚焦“十四五”规划,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对全市各项经济指标情况进行适时监测预警,做到月度有分析、季度有研判、年度有预警,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精心策划编印了《沅江经济信息》、《沅江统计年鉴》及各类普查资料汇编,及时发布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效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参谋作用。加强数据共享服务,主动面向经济职能部门开展统计信息服务,尽力满足部门对统计数据的需求,规范提供统计服务,强化统计服务职能。

(六)规范资金使用,把好资金“支出关” 

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基本支出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机关财务实行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做到不铺张浪费,开源节流。2021年我局没有一起出国出境考察的情况,廉政建设情况良好,努力做到使有限的经费保证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预决算等重要信息公开透明

2021年我局在本单位及沅江市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并对“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收支情况也进行了公示,做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评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虽然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但在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比如,由于上级交办统计调查监测任务的突发性,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六、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沅江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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