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6-2143793 发布机构:沅江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6-01-0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5年,沅江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核心,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亲自部署。将统计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重要统计法治工作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是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统计法律法规,带头宣讲新修改《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在党组会、主题党日会上,坚持依法决策,确保各项决策于法有据。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局法治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人。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本年度,我局聚焦统计法治建设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

(一) 强化学习教育,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

坚持将法治学习作为干部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一是突出“关键少数”引领学。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局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开展法治研讨,切实发挥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覆盖“绝大多数”常态学。依托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有效巩固了学习效果。

三是聚焦“应知应会”重点学。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将法治教育嵌入其中,在GDP核算、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等各专业年报、定报培训会议上,必讲统计法律法规、必提依法填报要求、必学违法警示案例。全年累计在各类业务培训中开展嵌入式法治教育10余场次,覆盖“四上”企业统计人员、镇(街道)统计员1000余人次,使依法统计要求直达基层、直通企业。

(二) 深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积极构建多形式、广覆盖、常态化的统计普法格局,努力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

一是把握节点集中宣传。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

二是融合载体创新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在市政府网站统计局专栏定期发布普法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

三是面向基层定向宣传。组织专业人员深入镇(街道)、产业园区、重点企业,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解答统计法律疑问。对新增“四上”企业、更换统计人员的企业进行“一对一”上门普法,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 严格统计监督,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

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

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制定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链条。建立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机制,明确各专业数据审核评估规范和流程,将法治要求贯穿于数据生产全过程。

二是强化日常监测。加强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实时审核和逻辑比对,对数据波动异常、匹配性差的单位及时进行查询核实。建立重点企业、重点指标监测台账,定期分析研判数据质量风险点。全年完成对300余家企业的常规数据质量核查,及时纠正不规范填报行为。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全年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覆盖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等多个专业共计14家调查单位。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亮证执法、规范程序、文明用语,全面检查企业统计台账、原始记录、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对照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市统计法治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 主要问题

1.统计执法震慑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的覆盖面与统计调查对象的庞大基数相比仍显不足,“双随机”抽查的比例有待提高。对部分轻微统计违法行为,多以责令改正为主,行政处罚案例较少,执法“牙齿”不够锋利,威慑作用尚未完全显现。

2.基层法治基础仍显薄弱。部分镇(街道)统计人员力量不足、流动性大,专业法律知识储备不够,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能力有待提升。少数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统计法治意识淡薄,统计台账不规范、报送数据随意性大等问题依然存在。

3.法治与业务融合的深度不够。个别专业人员在业务工作中,还存在“重数据、轻法治”的惯性思维,将法治要求内化为日常审核、评估、分析行为的自觉性仍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工作难点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 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思想认识层面,部分干部对新形势下统计法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仍需深化,风险意识和斗争精神有待加强。二是能力建设层面,专业执法队伍力量依然单薄,具备法律背景和熟练统计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基层统计人员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够。三是机制保障层面,统计执法协作机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贯通衔接有待进一步深化,联合惩戒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四是社会环境层面,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感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统计造假在个别领域仍有其滋生的土壤。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攻坚克难,全力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统计监督权威

1.扩大检查覆盖面与频次。科学制定2026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在严格执行“双随机”的基础上,增加对数据波动异常、联网直报存在问题较多、统计基础薄弱地区和单位的检查比例。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

2.严格执法与规范执法并重。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移送的及时移送,坚决曝光典型案件,形成有效震慑。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3.强化执法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将统计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将统计执法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地区、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 夯实基层基础,筑牢依法统计前沿阵地

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支持,稳定镇(街道)统计队伍。加大基层统计人员法治与业务培训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

2.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指导镇(街道)统计站健全统计台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新入库企业、小微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帮扶,督促其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3.推广先进经验。选树一批诚信统计企业,总结推广其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 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长效常治工作格局

1.完善内部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局内各层级、各岗位的统计法治责任清单,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责任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强化对专业数据质量的法治审核与评估,将法治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

2.深化外部协同联动。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发改局、市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共享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将统计监督结果作为相关考核、督查、审计的重要参考。

3.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法治工作中的应用,探索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监测数据异常,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完善统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统计监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坚决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统计篇章贡献坚实的统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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