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2020年第二批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申报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390706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05-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0135号)等文件精神,我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任务2105亩,抚育对象为公益林中的人工中、幼龄林,补助标准为每亩200元,抚育任务由村集体、农民或林业专业队承担抚育任务在20216月底前完成。请符合条件者于62日前向我局递交申请,我局将对递交申请的业主和单位进行核定,逾期不予受理。核定结果另行公示。

     人:陈建军

  话:13907373355

   附件:沅江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方案

                                     



                                         沅江市林业局

                                        2021521日


沅江市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

工 作 方 案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0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条件:

1.公益林中的人工中龄林和幼龄林。

2.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林分。

3.林分密度过大、结构不合理、卫生条件差、自然稀疏强烈,急需进行抚育管理措施。

4.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工作,有抚育经验和专业技术队伍者优先。

5.符合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的要求。

二、主要原则

1.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原则。

2.促进就业原则。

3.自愿和公开原则。

4.与优材更替、无节良材培育和“三边”绿化提质相结合的原则。

5.依靠科技,试点与示范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流程:

1.发布公告: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0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0135号)文件,在沅江政府网站公告沅江市2020年第二批森林抚育计划的抚育任务、承担抚育任务的对象要求、抚育任务完成时间等,由符合森林抚育任务的对象自愿申报。

  2.抚育对象和抚育方式审定:根据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工作实施要求和申报情况,结合我市森林抚育工作经验及实际情况,按照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相对集中的原则,综合平衡,由市林业局确定担任抚育任务的对象和抚育方式,并将任务下达到各所属乡镇。

3.抚育对象公示:审定抚育对象和抚育方式后,在沅江政府网站对抚育对象、抚育方式、抚育面积等进行公示,确保自愿申报、公示公开。

4.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作业前,与各施工主体就抚育地点、抚育面积、抚育方式、作业完成时间及注意事项等签订施工合同,确保抚育任务按质如期顺利完成。

5.编制作业设计:由沅江市林业局组织作业设计文件编制(包括作业设计说明书、附表、附图等),对设计依据和原则、作业设计地区的基本情况、抚育技术措施、物质需要量、设施的修建、费用测算,以及抚育作业施工进度安排等进行说明。

6.作业设计文件审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作业设计编制后由益阳市林业局审批、报省林业局备案。

7.抚育作业施工:施工前做好辅助工程设施及生产与生活资料的准备,人员组织与培训。涉及采伐的抚育方式,必须先批后采,按技术要求选择采伐木。抚育作业过程中,搞好质量监督,发现违规作业行为,限期补救与整改,所有工作必须按要求的标准完成。

四、检查验收:依据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与施工合同等,承担抚育任务的主体在完成抚育任务后申请验收,根据各单位的施工进度,6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7月底前完成县级自查。

五、资金拨付: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补贴工作资金管理办法实施资金管理,先验收再付款。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以“一卡通”的方式统一将补助资金支付到位。

六、档案管理:森林抚育项目上级下达的文件、工作方案、作业设计、骏工验收的图、表、卡、总结、调查资料、施工合同等由市林业局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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