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林业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694041623/2017-751162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7-07-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省市高效生态林业建设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林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稳步推进了林业项目建设。开展了林业血防、森林抚育试点、林业基础设施、湿地保护奖励试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建设,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项目,落实项目资金到位。目前,已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与恢复、国有林场改革等项目资金1500余万元。

(二)大力开展了春季造林绿化。完成春季造林5.18万亩,占计划任务(4.8万亩)的108%开展了高标准农田防护林试点示范建设,共栽植樟树、银杏、玉兰、香椿、水杉、香柚等12个品种8800多株开展了珍贵乡土树种整乡整村推进“一带二”示范建设,共栽植银杏、香椿、楠木、香樟、酸橙珍贵乡土树种苗木1.92万株完成X009县道共华镇段2200米的“绿色通道”建设共栽植樟树、水杉、红叶石楠绿化大苗1100株全市共育苗1621亩,其中杨树1571亩(新育苗721亩、留床苗850亩)、水杉50亩(留床苗),预计可产合格苗木295万株全市14个乡镇场街道相继组织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完成了150万株义务植树计划任务,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

(三)全面加强了森林资源保护加强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发放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2期,确保了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加强了南洞庭湖湿地保护,积极开展湿地监测与巡查工作,挂置湿地保护标识标牌27块,在全市5大片17条巡护线路上合计开展537次巡护做好了国家林业局对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迎检验收工作;加大了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今年来已开展了22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出动车辆(船)120余台(艘)次800余人次,办结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湿地违规抬洲造林案件4起违规捕捞案件4起违规建设破坏湿地行为案件3起,行政罚款4万元。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及违规运输林木行为,办结林业行政案件4起,没收林木60余立方米,行政罚款2.8万余元。

(四)扎实开展了生态扶贫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上半年对合兴洲管区、和平村、杨梅山村等贫困村进行生态扶贫工作,合计投入苗木款约26万元对富丰村、七子浃“秀美村庄”示范村进行后续绿化提质工作,规划并完成5000平方公共绿地,十几公里路渠绿化建设,栽植各类经济类苗木近4000株,在改善建设村生态环境的同时,为以后发挥林木经济效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了林地征占用管理。紧紧围绕“依法审批、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原则,上半年依法办理永久性征用林地3宗,面积10.1669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136.1396万元。办理临时征占林地3宗,面积22.0093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210.3793万元。正在办理的有“乐漉线公路建设”和“桃花江游艇项目”2宗征占用林地,预计可收缴植被恢复费约400万元。

)规范了林政资源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计划,建立健全了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杜绝了乱砍滥伐行为的发生。加强了20.8631万亩公益林管理,完善了公益林保护工作的管理体系和护林员队伍建设,全市共聘用护林员26人,各乡镇林业站配备了一名监管员,形成了层层管理的生态管理体系。

狠抓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组织开展了机关党员安全生产知识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相继与9个林业站、漉湖水上木材查检站和3个独立二级机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严紧,措施得力,确保平安”的工作目标。半年来,林业系统没有发生一例重大矛盾纠纷和安全责任事故。

二、存在问题

部分造林单位造林时间偏迟,少数树种造林成活率不高。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是巩固春季造林绿化成果。加强新造林地抚育管理,确保造林成活率。

是继续加大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以林业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步伐。搞好项目对接,积极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争取林业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

是加强资源保护。一是做好秋冬森林防火工作。二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时发布监测预报。三是加大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工作力度,维护正常的林业生产秩序。四是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搞好木材运输动态管理。五是搞好南洞庭湖湿地生态监测与保护,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破坏湿地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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