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拟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局依法拟注销以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一、截至2026年7月9日,我辖区共有214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超过有效期180天未按规定申请换发,141户获得经营许可承诺期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由原行政许可机关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所属车辆《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1、2)。
二、截至2026年7月9日,我辖区共有84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和道路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逾期超过180天,且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的,由原行政许可机关注销其《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3)。
三、公示期10个工作日(7月9日—7月22日)。公告期满后予以注销,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737-2810889。
附件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超过180天的经营业户.xlsx
附件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超过180天未投入营运车辆.xlsx
附件3.《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超过180天的营运车辆.xlsx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