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出台的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汇编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6-2162555 发布机构:沅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6-03-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近期新出台的民营经济相关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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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方案 1

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11

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指导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2

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通知 30

5、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税收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42

6、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点举措清单通知 49

 

 


 

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全方位、全周期、全链条服务企业发展,让各类企业在湖南办得成事、雇得到人、赚得到钱、充分被尊重,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支撑,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社会尊商重企行动

1拓宽建言献策直通渠道。依法设立湖南企业家日,举办系列高规格活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商协会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召开涉及经济发展的会议、人大制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部门制定修改相关政策文件,牵头部门应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筑牢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决破除官本位思想,让公职人员与企业家正常交往,主动靠前服务。严厉查处亲而不清”“清而不为(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

3浓厚尊商重企氛围。弘扬”“湖湘精神,选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先进典型,对获评新湖南贡献奖的优秀民营企业家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通过全媒体矩阵讲好企业故事,传播企业社会价值,让尊商重企成为三湘大地时代风尚。(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二)开展全周期服务企业行动

4便利便捷准入准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实施AI赋能企业开办,提升审批效率。实行企业跨区域迁移只向迁入地申请一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数据局、省税务局)

5强化要素精准供给。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持续深化混合用地和灵活供地、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等改革,降低企业用地、用工、用能、技术、物流等综合运营成本。依托湘信贷平台,发挥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主渠道作用,常态化开展企业融资协调、政银企担对接等服务活动做好企业融资接续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湖南金融监管局等)

6切实保障公平竞争。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优化完善机器管招投标体系,加强标后履约监管与跨部门协同打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7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理念,持续提升涉企服务水平。推进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实施和持续优化,开展涉企事项走流程。优化湘易办政策兑现系统功能,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模式,实施惠企政策成效跟踪评估。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升级中介超市平台功能,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质量的跟踪评价和中介机构的信用监管。(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直相关单位)

8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建立企业培育库,健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度培育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初创企业帮扶机制。搭建湘企出海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全球市场、优化海外布局。加快建立湖南研发+海南加工+全球销售等跨区域合作利益共享机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长沙海关、湖南证监局、团省委)

9完善退出帮扶机制。建立困境企业名录库,完善分类救助与重整机制。强化府院联动,支持企业通过重整、和解实现资源重组、企业脱困,或依法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建立破产重整融资平台。鼓励国有企业公平参与资产处置,促进要素重组。实施简易注销和代位注销制度,优化经营主体退出流程。(责任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

(三)开展全链条赋能产业行动

10纵深推进链长到一线。制度化开展产业链链长到产业链一线活动,切实解决产业链协同发展难题和企业困难。每季度组织召开链上企业面对面问需会,现场交办问题并建立督办台账。(责任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11强化产业链协同。开展校企合作双进双转活动和产业集群交流对接活动,促进产业集群生态融通发展。建立与国家部委常态化对接机制,力争将更多产业、项目和产品纳入国家生产力布局和供应链保障体系。发挥链主企业龙头带动作用,产业链牵头部门定期组织大手拉小手系列对接活动,打通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的堵点卡点。支持引导链主企业向上下游开放场景、共享资源。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主导或参与的产业链协同项目给予平等支持。(责任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

12助力价值链提质。建立潜力企业清单,服务保障其就地扩能、升级、倍增,往下游、终端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更多大企业、大项目。深化产学研用一体化融合,组织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引进和培育人才。加快新技术、新模式、新场景规模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齐生产性服务业短板。(责任单位:各产业链牵头部门、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药品监管局)

13优化空间链布局。建立健全企业跨区域迁移协商与利益分享机制。加快共建飞地园区,深化前店后厂等合作模式。统筹全省招商布局,动态更新重点产业引导目录和企业招引清单,加大重点领域靶向招商,推动产业链供需对接,形成产业链招商一盘棋格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开展全方位权益保护行动

14回应企业急难愁盼。按照有诉必应、有问必答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企业联络员制度,在无事不扰的同时确保企业找得到人、办得了事。依托营商环境诉求办理平台和“12345”热线,结合常态化开展走找想促活动和送解优行动,建立企业诉求直达归集、分类交办、建档督办、及时回复、企业评价的工作闭环。加强企业诉求分析,研究解决一批制约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频事和共性问题。(责任单位: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各有关涉企部门)

15从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扫码入企,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落实入企检查频次限制等要求。持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标准冲突问题,建立常态化协调解决机制。(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16强化企业信用服务。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企业免检机制。引导企业完善合规经营制度,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管控信用风险。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完善信用修复协同联动机制,推动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办、零次跑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17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各级政府和国企带头加大连环清工作力度,确保台账内化解率达80%以上。加强企业投诉线索办理,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加快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案件执行,已判决生效的地方政府欠款存量案件三年内清零。(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18坚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建立完善涉企产权保护和纠纷案件服务窗口,畅通涉企案件立案环节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审查、快速受理。建立涉企纠纷发现研判机制和快速调解平台,及时发现研判涉企矛盾,整合仲裁、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矛盾多元化解。(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19严厉打击涉企网络侵权。指导督促省内网站平台完善涉企网络信息审核、处置的标准和流程,强化热搜热榜等重点环节的内容管理,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网站平台快速处置事实清楚、举证充分的投诉举报和申诉,最大程度减少对经营主体的不良影响。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方式,严厉打击涉企网络侵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搭建常态涉企服务体系,完善企业诉求直达通道,健全问题台账+闭环办理系统。举办企业服务年专题新闻发布会。

(二)攻坚突破阶段(4—10月)。成立14个工作组,由省委统战部、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等14个省直部门各派1名副厅级领导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抽调一批熟悉业务的干部任成员,每组8个人(其中每组均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各派1名干部参加),分批次定期赴14个市州督导行动开展情况,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政策宣传,聚焦企业反映及诉求,指导、配合市州开展集中攻坚,集中破解一批企业发展瓶颈问题,推动一批产业项目签约落地。

(三)评估问效阶段(11—12月)。以企业感受为重要参考,对企业服务年开展情况认真复盘,形成成果清单和问题清单,复制推广典型案例和服务模式。聚焦企业诉求完善惠企政策,推动政策精准推送与智能匹配。

(四)巩固拓展阶段。2026年行动基础上,固化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级协同解决个性问题、改革创新破解共性问题的常态化服务保障新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省级企业服务年专项行动推进机制(以下简称省推进机制),由协助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省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副召集人,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金融办、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数据局、省税务局、长沙海关、省药局、团省委等为成员单位(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省推进机制成员)。省推进机制办公室设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日常工作,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省推进机制办公室牵头负责调度工作进展,督促各牵头单位出台或完善惠企政策。

(二)开展高位协调。省推进机制办公室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各市州主动收集梳理企业发展中的要素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问题诉求,由责任单位妥善解决或解释说明到位后予以销号。需省政府层面协调的问题,由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后第一时间报省政府开展协调,并根据协调会议精神跟踪督办。各市州参照省级做法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困难问题,确保行动方案落地见效。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对工作不力的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以及涉企服务负面典型,由省发展改革委及时通报或提请省政府约谈。

(三)激励担当作为。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纪委监委、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用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在企业服务年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及时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督查问责。

(四)务求实效长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财务、纪律等相关规定。坚决避免一阵风式做法,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企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要广泛宣传政策举措和企业服务年行动开展成效、典型案例增强企业信心,稳定社会预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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