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了《沅江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jiang.gov.cn/)查阅,也可以到沅江市司法局办公室咨询。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沅江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沅江市人民政府网或者沅江市司法局网站查阅,也可以到沅江市司法局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办公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办公地点为本机关办公室。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本机关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不公开的信息(非涉密)一般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沅江市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工作职责
沅江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立法调研工作。
(二)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益阳市人民政府和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行政管理活动以及市政府重大民商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拟定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帮扶,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
(七)指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指导与监督全市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联系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本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沅江市入园路72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10月1日—6月30日)
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联系电话:0737-2721980;
传真号码:0737-2721980;
电子邮箱地址:yjssfj@yeah.net
邮政编码:413100
沅江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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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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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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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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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 信息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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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