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沅江市***网络会所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91430981****4L6P5U
投资人:熊**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镇**路**号
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唐鸿敏(18080521026),贺勋(18080521036)在出示证件后,对沅江市***网络会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网吧35号机上网消费者为未成年人,该网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给予该网吧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
2、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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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6月16日 |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