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益沅)文综罚字〔2025〕F-10号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142612 发布机构: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发文日期:2025-12-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当事人:沅江市****娱乐城**)

证照名称及编号(号码):营业执照9243098***85BF4284

经营者:蔡朝晖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街道**社区**D栋***

2025年11月04日,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沅江市公安局提示函》,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依法进行查处。2025年11月04日16时50分,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蔡彬(18080521021),封富(18080521031)出示执法证后,对沅江市****娱乐城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查实当事人违法所得,核实当事人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的事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规定,给予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以责令关闭的形式予以取缔;

2、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壹佰捌拾元(2180元);

3、对当事人沅江市****娱乐城**) 处罚款壹万元(1万元);

4、当事人沅江市****娱乐城**) 的直接经营者蔡**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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