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沅江市****娱乐城(**晖)
证照名称及编号(号码):营业执照9243098***85BF4284
经营者:蔡朝晖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街道**社区**路D栋***号
2025年11月04日,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沅江市公安局提示函》,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依法进行查处。2025年11月04日16时50分,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蔡彬(18080521021),封富(18080521031)出示执法证后,对沅江市****娱乐城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查实当事人违法所得,核实当事人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的事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规定,给予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以责令关闭的形式予以取缔;
2、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壹佰捌拾元(2180元);
3、对当事人沅江市****娱乐城(**晖) 处罚款壹万元(1万元);
4、当事人沅江市****娱乐城(**晖) 的直接经营者蔡**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