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 评选活动的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141447 发布机构: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发文日期:2025-12-2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加快推动我市文旅业态融合发展,构建完善文旅消费产业链,带动文旅消费场景升级,满足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旅消费需求,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决定组织开展“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沅江市域内正式营业三个月以上,取得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等合规证照,从事“吃住行游购娱”相关业务的文旅消费场所均可参与评选,包括但不限于:

  餐饮类:特色餐饮门店、主题餐厅、美食街区内核心商户等;

  住宿类:旅游饭店、精品民宿、特色客栈等;

  购物类:文创产品商店、特色农产品专卖店、旅游商品集合店等;

  休闲娱乐类:文旅演艺场所、亲子游乐场馆、特色茶馆/咖啡馆、非遗体验工坊等;

  其他类:具有文旅消费属性的特色场所。

  二、评选标准

  示范性:合法合规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场所环境整洁有序,服务流程规范,商品/服务质量稳定;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口碑,能为全市文旅消费场所起到标杆引领作用。

  安全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防、卫生、特种设备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施设备完好,运营管理规范,无明显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文化性:深度融入沅江本土文化元素(如洞庭文化、水乡文化、非遗文化等);具备特色化消费场景打造能力,可通过风格化装修、周边景观融合、文创产品售卖、文娱活动开展、文化体验项目植入等方式,提升消费的文化内涵和体验感。

  合规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虚假宣传、哄抬物价、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近三年内无重大消费者投诉纠纷及负面舆情记录。

  三、评选流程

  报名阶段(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场所自行下载并填写《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申报表》,按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指定受理单位。

  评审阶段(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30日):由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牵头,联合相关行业协会、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综合评分等方式开展评审工作,确定初步入选名单。

  公示阶段(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2月5日):将初步入选名单在沅江市人民政府官网、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方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异议的场所进行核查处理。

  授牌阶段:对公示无异议的场所,由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授予“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称号并颁发牌匾,同时向社会公布入选名单。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方式

  1. 材料报送: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旅游股;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扫描件或Word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 受理地址: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沅江高新区四楼)

  3. 联系电话:13762733345

  4. 电子邮箱: 393363567@qq.com

  5. 申报表下载:可通过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官方公众号“沅江文旅”下载。

  (二)材料要求

  《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申报表》(填写完整、准确,加盖单位公章);

  《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申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复印件;

  场所简介(含经营特色、文化元素融入情况、服务优势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场所实景照片(5-8张,含门头、内部环境、特色场景、文化元素展示等,jpg格式,单张照片不小于2MB);

  相关荣誉资质证明(如获奖证书、星级评定证书、诚信经营认证等)复印件(如有)。

  五、评选结果及权益

  1. 获评“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的单位,将纳入沅江市文旅产品矩阵,通过政府官网、官方新媒体平台、旅游推介会等渠道重点宣传推广;

  2.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文旅品牌(如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星级旅游民宿、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等);

  3. 在争取各级文旅产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等工作中予以倾斜;

  4. 优先参与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织的文旅交流、培训、促销等活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材料准备及报送相关费用。

  申报单位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存在虚报信息、伪造材料等行为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获评的,撤销称号、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布,3年内不得参与本市文旅类评优评先活动。

  获评场所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消费者投诉纠纷、违法违规经营等问题,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有权撤销其“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称号,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本次评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 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申报表.docx

          2. 沅江市文旅消费推荐场所申报承诺书.docx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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