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级相关社会组织:
经调查,下列42家沅江市级社会组织(具体名单附后)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
我局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发布)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之规定,将下列沅江市级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如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737-2813215
特此公告。
沅江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