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有关情况和数据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09:26 信息来源:沅江市财政局 作者:监督股 浏览量: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

1、 沅江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全体班子人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沅江市财政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各行政执法股室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党组把推行三项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1制定了沅江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2落实务实。一是制度落实要做到全覆盖。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股室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及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的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要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二是抓好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和使用。财政部门执法时,要配备全过程记录设备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中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三是行政执法公示内容要全。明确执法公示的文件依据、执法时间、范围、内容和载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利用财政门户网站、微信、宣传窗口等平台,加强公开力度;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把关。要对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在执法案卷中设置法制审核栏,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

3强化督促考核。财政局成立考核小组对各行政执法股室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各执法股室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符合三项制度工作规定要求的股室及责任人员在绩效考核时进行扣分,确保三项制度规范性实施。

二、主要经验做法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在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开,必须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1.制度全覆盖。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按照省、市执法公示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完善本股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明确执法公示的法律依据、执法范围、内容、程序、时限、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行政执法公示由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予以公示。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检查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确保行政政法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1)各行政执法股室要结合全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本股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法制机构审核并报经局主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公示。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汇总后统一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公示。

2)市财政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按要求予以公示。

3)财政局执法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流程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执法时间、执法监督地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部门单位联系。执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由各执法股室依规定进行公示。

4)《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进行全面公示。财政局根据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情况,在检查前对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进行统一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执法行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好告知说明工作。

1)各行政执法股室在执法活动中要统一使用经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的本系统执法文书样本,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件。

3)各行政执法股室的固定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各行政执法股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2)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按照《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普遍运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及办公楼显示屏公示执法信息。

2)各行政执法股室探索运用微信平台、媒体报纸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执法内容较多的股室应积极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执法事项。

3)局办公室建立全局的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归集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并实现与上级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对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设置搜索查询功能,实现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询。

4)各行政执法股室依据财政局内部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行政执法信息进行适时传递有财政局信息股在公示平台及时公开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各行政执法股室在执法时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检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1)规范使用财政部下发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确保执法记录底稿符合文本要求

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自查活动。重点对调查终结报告、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罚缴分离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规范执法。

3)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必须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各行政执法股室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各行政执法股室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相、录音、照相、视频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各行政执法股室按省市统一要求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各行政执法股室要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5.强化记录实效。各行政执法股室要建立健全本股室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各行政执法股室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本部门法制审核,未经本部门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

1.健全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股室要制定或修订完善本股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财政局法制机构。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各行政执法股室要根据本股室的特点,结合执法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审核部门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初步取得的成效:

1、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后,部门单位感受到了执法更加透明、不再存在暗箱操作;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后,感受到了执法更加规范,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到有力保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后,2021年度财政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零。

2、推行“三项制度”对维护沅江经济社嶂刃颉⑽と嗣袢褐诟纠妗⒂呕袒肪称鸬搅吮<莼ず降淖饔茫岣吡苏卫砟芰Γ嵘�部门单位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财政局各股室工作人员均以金融、经济、会计工作为主,缺少法律、法规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面与上级的要求相差一定的距离。

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我局征对财政行政执法的六项行为,设置了统一的公示栏,具体对行政收费、行政检查摘要的在宣传窗及财政局门户网站内进行了公示。由于财政工作的性质决定,目前没有建立本部门本系统统一的执法办案平台。

、其他方面的情况

1、财政局现有取得行政执法证进行行政执法的在岗人员68人,分布在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乡镇财政所,由监督法规股统一指导

2、财政局行政执法在“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按制度、法律法规有序进行,各股室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股长负责制。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监督法规股进行监督和指导

 

 

 

沅江市财政局  

20211231

 附件:2021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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