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8 16:07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举行沅江市调整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二、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拟定方案

1、成本情况。经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审核, 2016年我市城区自来水每吨不含税成本为2.71元,2012年平均供水价格为2.13元/吨,从成本审核的情况来看,价格与成本倒挂,每销售一吨自来水,企业即亏损0.58元,净资产利润率非但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8%-10%的平均水平,甚至连续几年为负利润。而在城区三类水价中, 居民生活用水占90%,非居民用水占8.22%,特种行业用水占1.78%。

2、拟调价格水平。依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城区供水价格制定适用的净资产利润率为8%-12%,本次价格调整按不超过10%核算。经审核,2016年末净资产为3479.1万元,按2016年末净资产以利润率8%、9%、10%测算的单位平均利润为0.37/吨、0.42/吨、0.46/吨,按现行税率以2016年末资产利润率计算出的单位平均含税价格分别为3.16/吨、3.21/吨和3.25/吨。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消费者承受能力、保障社会公益事业良性发展和企业可持续经营需要的基础上,经研究,本次调整的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由1.98元/吨调为2.48元/吨,上调0.5元;按照三类用水1:1.5:4的比价关系,非居民用水由2.97元/吨调为3.72元/吨,上调0.75元;特种行业用水由7.92元/吨调为9.92元/吨,上调2元。以上价格内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水资源费。

3、根据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和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服[2014]1044号)文件精神,在继续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执行生活用水价格的基础上,将医疗机构用水纳入居民生活用水范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三、听证会代表人员名单(21名)(排名不分先后)

1、消费者代表(15人)

李梦军  长城电脑公司

李润波  太阳鸟游艇

刘朝辉  重庆富鑫

刘牧农  新和社区居民

黄阳春  山巷口社区居民

   新和社区居民

黄林宝  王家亭社区居民

肖自来  韩家汊社区居民

李迎军  金田社区居民

   韩家汊社区居民

周卫辉  新和社区居民

曾建宇  新和社区居民

   金田社区居民

王军辉  韩家汊社区居民

胡永旺  太白社区居民

   2、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代表(5人)

 刘国清  新和社区

 易国亮  有为建筑工程公司

 张    文广新局

 简卫军  城管执法局

 孙    纪委监察

  3、经营方代表(1人)

 张春强                  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4、听证会听证人名单(7人)

    张卫红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长

  舒律人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超声  益阳市成本调查队负责人

  喻劲刚  益阳市成本调查队队长

  叶世民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曹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曹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价费管理股股长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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