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发改价费〔2023〕4号
沅江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为维持公租房的正常运营管理,电梯房建设和维护成本比步梯房的相对要高。根据《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 〕745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情况,并参考周边市县租金标准,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重新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单独核定沅江城区电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其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4.5元。
二、沅江城区多层步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维持不变,其标准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元。
三、乡镇多层步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按城区多层步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下浮10%。
四、本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8日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