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江市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8 14:38 信息来源:办公室 作者:黄维民 浏览量:

沅农村电商发〔2022〕 4号

为加快推进沅江市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特色农业资源优势,提升沅江市农产品知名度、竞争力和品牌价值,打造沅江市农特产品“金名片”,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沅江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公开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计要求

(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二)品牌名称要体现沅江市历史文化、地理特征、自然资源和主要代表产业特色,传递独特的价值观和品牌个性,且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具有唯一性。名称字数一般控制在5个字以内,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推广和使用。

(三)品牌LOGO及辅助图形须突出沅江市农业生产环境、产品特点和区域文化特色,造型美观、精炼简洁,图形设计关系统一,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特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平面广告、视频广告中。

二、作品要求

(一)设计构思。作品应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征鲜明,突显区域特色;设计版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或任何有关作者身份的图标等。

(二)文字说明。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字数限于300字内。

(三)确保原创。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注册使用。应征作品产生的任何侵权或者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四)版权说明。作品一经征用,在支付奖金后,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征集单位有权通过任何形式进行推广和使用,后续将授权市内所有乡镇、街道、行政村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使用。两份或者多份作品内容一致或高度相似时,以最早发出的时间为准。

三、参与时间

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15日(截止时间:2022年 5月15日17:30)

四、奖励设置

评出“最佳品牌名称”者(需含品牌名称+品牌注解)1名,奖金2000元,奖励给最终品牌名称采用应征者。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沅江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沅江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六、参与方式

(一)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交《报名表》《应征承诺书》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二)应征作品应为电脑创意图或者手绘扫描图,作品格式为清晰的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获奖作品需提供源文件)。

(三)请勿在应征作品正面出现应征者身份的任何信息。

七、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投稿作品由主办单位以评审方式评选。

(一)初选。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初选30套作品进入终评。

(二)终评。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进入终评的作品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最终入选作品。应征者需提供高精度图片,并根据主办单位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八、投稿须知

(一)投稿方式。在截稿日前,将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征集方,同时将《报名表》《应征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资质证明文件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418046526@qq.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沅江市农产品品牌征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二)关于作品。应征者须保证设计的作品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三)关于版权。最终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版权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将追究应征者、使用者法律责任。

(四)关于稿件。所投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启事条款。

(五)最终解释权。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附件:1.沅江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征集报名表

2.沅江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

沅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沅江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征集报名表

应征者名称

个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标识(名称+logo标识)

 

创意说明(300字以内

 

附件2:

沅江市农产品区域

公共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征集

应征承诺书

承诺人已经熟知并且愿意接受《沅江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征集公告》),现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保证除主办方及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外,不对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创意。

(二)承诺人保证作品为原创,且拥有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除参加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三)承诺人保证作品自成为沅江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入围作品后,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成为沅江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四)承诺人保证其应征作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一切法律后果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如因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而产生纠纷,均由该应征者自行负责,与征集活动主办方无关。如因承诺人违反本规定,致使主办方遭受任何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五)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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