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28 09:29 信息来源:办公室 作者:黄维民 浏览量:

沅农村电商发〔2022〕 1号

 

为落实《沅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沅政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快速稳步推进,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扩大创业就业渠道,结合沅江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体工作发展思路,以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线上、线下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建设镇村两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突破口,以“便利农村生活、促进农产品销售”为主攻方向,推进“市-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破解农村流通“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推动完善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渠道和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构建市、镇、村一体化双向流通网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助力农村消费梯次升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镇村的现有资源,落实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综合示范项目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并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6月底前完成14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升级改造工作,实现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率达100%;整合现有电商资源,通过对站点嫁接各项业务,开展电商培训,初步完成新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提质增效,实现新建70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立“市级公共服务中心+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网络。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可满足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代销、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培育青年网上创业、解决农特产品和农资产品物流配送、话费充值、水电费代缴、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物流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改造升级内容。

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且网络已覆盖,可以选择建于农村商店。一个行政村建设服务站点个数不超过一个,已有其他服务站点的,可以考虑合并建设。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的需求和生产进行摸底统计。

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经营,对各个电商平台开放,不能仅为一家平台服务。服务站点应定期向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报送有关信息,并建立日常网络安全管理、考勤、假期管理、货物配送等制度。

(二)服务规范。

1.入户宣传。向村民宣传服务站点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培育农村群众网上购物、商品销售、购买服务等习惯。依托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开展电商知识宣传。转变传统企业、合作社经营者的思维,做到主动积极地拥抱互联网。要让有创业激情、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返乡青年利用互联网转化成为推动当地电商发展的精英人才。

2.网上代买代卖。帮助村民网上购物,并协助解决购物过程产生的纠纷等问题。公共服务中心组织服务站点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汇总后对外发布信息、销售。

3.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酒店预定、本地资讯等服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服务。对外发布站点各项服务内容。

4.创业服务。组织当地青年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交流,营造氛围,培育人才。

5.生产服务。与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依托服务站点网上销售,开展技术指导。

6.依照当地情况其他增值服务。

(三)嫁接物流。

1.依托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将市区快递配送延伸至镇、村。

2.在各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立快递收发点,打通物流上下行渠道。

(四)注重电商宣传。

依托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开展电商知识宣传。转变传统企业、合作社经营者的思维,做到主动积极地拥抱互联网。要让有创业激情、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返乡青年利用互联网转化成为推动当地电商发展的精英人才。

四、实施步骤

(一)站点摸排阶段(2022年3月-2022年4月)。对我市14个镇、街道、湿地中心所在行政村进行摸底排查工作;选定14个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7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二)改造升级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按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要求,完成各镇、村服务站点硬件、软件设备配备,按要求统一门头牌、标识、工作制度、服务内容,设置站点编号等。

(三)运营阶段(2022年6月-2023年1月)。针对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站长开展电子商务理论知识培训、电子商务实操技能培训、物流、金融等技能培训等培训课程,分集中培训和一对一培训,确保能够履行站长职责,充分发挥服务站点的各项功能,开展便民服务及增值服务。

(四)验收整改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建设完成且满足正常运营条件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可向沅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围绕站点装修改造、全硬件设施配备、服务功能开通等情况予以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加以完善。

(五)推广提升阶段(2023年4月-长期)。全面总结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的实施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达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发展电商的意识。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普及推广,以电子技术支撑的“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正在渗透至经济社会的各个角落,深刻的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要进一步认识电子商务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展电子商务既是商贸流通工作的有利抓手,更是农产品商品化等工作的有效载体。

(二)进一步加快电商工作的推进力度。承办企业要按照建设规范的要求,在各镇政府的帮助下,把握好时间节点,尽快启动站点选址、站点建设、电商宣传等面的工作,进一步夯实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基础,建立完善电商生态体系,促进电商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电商宣传氛围的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得以快速的发展,一方面在于电商蓬勃的生命力,另一方面在于电商氛围的宣传营造。利用刷墙标语、微信圈、手机短信、电视广播等方式,加强电商工作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将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纳入对镇、街道、湿地中心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期完成的镇、街道、湿地中心,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沅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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