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
发布时间:2024-07-03 10:01 信息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作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沅江市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及《沅江市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制定沅江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

一、“十三五”脱贫攻坚实施情况

2014年,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1742436674人,建档立卡贫困村29个,贫困发生率6.5%。“十三五”期间,通过动态调整和合力攻坚,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1207128805人已全部脱贫,29个贫困村也已全部退出贫困村序列,告别了绝对贫困的历史。目前,困扰农民群众的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和住危房等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4年的13202元增长到了2020年的21667元,年均增速8.58%;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也得到显著改善。

(一)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

1.在公共交通方面,基本上所有的行政村都通了公路,延伸到自然村落及村内主干道的道路大部分得到了硬化,客运班车的通达率显著提高。2016年以来,我市共建设29个贫困村村际连通和瓶颈公路项目58公里;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项目242个、里程306.474公里,完成农村窄路加宽建设项目62个、里程165.735公里。

2.在住房安全方面,共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任务6322006人,累计完成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2933户,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3.在电力通信方面,共新建、改造29个贫困村10千伏线路22.844千米,配变88台,容量11415KVA,低压线路147.505千米,户表6960块。全市移动、联通、电信的4G覆盖率分别为100%98%100%

4.在饮水安全方面,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35处,独立取水水源点39处,覆盖62.52万农村人口,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7.89%

(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改善。2016年以来,我市率先在益阳市启动“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平台,开辟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提高医疗报销比例至85%,消除卫生室“空白村”,对农村贫困人口29种大病实行专项定点救治,组建127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签约服务。

2.教育文化水平显著提高。精准扶贫坚持教育均衡发展,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从根本上阻断了贫困代际传递。截至2020年底,我市有普通高中2所、完全中学3所、十二年制学校1所、职高3所(含民办职高1所)、初级中学10所、九年制学校14所、小学51所、小学教学点15所、特殊学校1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等政策落实落细。

3.公共就业服务持续优化。落实企业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扶贫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人数8340人,占全市农村贫困劳动力总数10693人的77.99%;创建26家扶贫车间、20家扶贫基地。

4.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户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亦日益完善,核查机制日趋成熟,符合条件的群众获得了相应救助帮扶。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的落实,给予了贫困人口更多的保障和实惠。农村低保对象57629828人(其中兜底对象51098169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对象30684998人得到分类保障。

(三)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

1.产业扶贫广覆盖。引导116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涉及芦笋、芦菇、稻虾、沅江大米、四季红镇腐乳、阳罗面、特色花卉苗木、枳壳、藠头等特色产业,累计联结贫困户22896人。17家县级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有产业基地。实现29个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每年为贫困人口创收3000多万元。

2.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大提升。认真落实扶贫有关干部政策,选派137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分别到29个贫困村和108个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面上村开展驻村帮扶,组织发动全市7926名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组织开展贫困识别、精准帮扶、贫困退出和大规模轮训,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四)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日趋完善。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深化扶贫领域改革创新,逐步建立起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和考核体系,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有力制度基础。

目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脱贫“不充分”的问题。在“三保障”方面,个别村(社区)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教育水平较低,存在脱贫后返贫的隐患,这无疑会削弱脱贫的稳定性。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尚未实现全面均等化,尤其在建档立卡时与贫困村差不多的面上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还较为落后,农村普遍缺乏具有带动作用的农村现代实用人才,以致对发展农村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二是“不平衡”的问题。受资源环境、地理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我市农村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长期存在,而这种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阻碍着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的提升,势必对扶贫成效造成一定的冲击。三是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影响。从经济形势看,我市传统经济体系受到冲击:造纸企业全面关停,部分船舶企业停产,新入规工业企业少,且体量不足,缺少起拉动作用的优势型、科技型企业,工业增速持续下滑,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下降严重,财政压力倍增。

二、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在巩固脱贫成果方面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保持现有帮扶工作体制机制不变,政策不断、力度不减,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全力提高脱贫稳定性。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贫困人口、脱贫人口、边缘人口进行定期核查、动态管理,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致贫返贫的群众动态清零。注重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帮扶工作,思想工作要跟上,产业就业要跟上,社区邻里融入要跟上,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要跟上,尤其是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设施、就医就学、养老社保等要全覆盖,让搬迁群众住得下、能融入、可致富。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精准防贫有机结合。“十四五”时期扶贫工作要继承精准扶贫的思想,对贫困人口的识别要相应地引入更多维度,在现有维度基础上,将生活质量、平等机会等多种要素纳入考量范围,提高识别的精度。在此基础上,构建防贫机制,实施精准措施,巩固脱贫成效。

2.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落实主体责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继续强化党和政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提高效率,利用有限资源发挥更大效用。

3.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改善发展环境有机结合。将改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摆在优先位置,加快推进乡村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室、文化站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以及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实现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从“有”到“好”的转变。

4.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特别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贫困户,要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功能。

5.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有机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原则是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活力,要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其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三)发展目标

2025年,“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巩固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市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主要任务

1.产业帮扶。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巩固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积极发展增收产业项目;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巩固对象发展生产。鼓励巩固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巩固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巩固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巩固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巩固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吸纳更多有劳动力的巩固对象就业。积极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加大对有劳动力的巩固对象选聘力度。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巩固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消费扶贫。持续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我市农特产品融入全国大市场,增加巩固对象收入。

4.“三保障”与饮水安全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巩固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继续落实巩固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大学教育阶段巩固对象通过奖助学金、临时性资助、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巩固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巩固对象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动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巩固对象饮水安全。

5.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把集中搬迁安置区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开展311”就业扶贫服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同步推进搬迁安置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社区管理,加强安置区社会治理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6.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防止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巩固对象倾斜众筹。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巩固对象进行帮扶,引导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巩固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巩固对象内生动力。

7.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巩固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难的巩固对象,由相关部门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8.金融帮扶。对扶贫产业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自主创业贫困群众继续开放小额信贷的申报,为符合条件的相对贫困群体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其自主创业,自主致富。

9.其他帮扶。积极探索,为巩固对象购买产业发展方面的保险,及时化解生产风险。

三、保障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

1.巩固对象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巩固人口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提高巩固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推动扶贫开发模式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建立健全巩固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巩固人口参与巩固脱贫成果的组织保障机制。

2.资金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巩固对象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提升为导向,以乡村振兴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项目稽察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3.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纳入对各镇场街道、行业扶贫部门年度总体绩效考核范围,突出巩固提升成效,实现奖优罚劣。

(二)保持政策稳定

1.财政政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巩固对象倾斜。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基础设施、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落后的村。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项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巩固对象倾斜。持续增加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

2.投资政策。加大基础设施、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落后的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投资支持力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

3.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金融支持。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正向激励作用,保留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基础设施、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落后的村的涉农贷款投放,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推动开展特色巩固脱贫成果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

(三)强化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扭转落后习俗和不良生活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提高村委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组织实施能力。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

2.明确责任分工。市委、市政府对巩固脱贫成果总责,负责组织指导制定镇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对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干部人才保障,并做好监督考核。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的要求,各镇街道(中心)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度,制定镇级“十四五”扶贫开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明确村(社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脱贫目标。镇级党委、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效果负总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扶贫开发工作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落实。

3.加强监测评估。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化建设,依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贫困监测结果,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监测评估结果作为镇级党委和政府和相关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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