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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沅江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我市以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高自主创业水平为重点,制定出台一系列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扶持措施,使残疾人在就业、脱贫、教育、培训、康复、求学、就医、税费减免、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得到实惠,生产、生活状况不断改善。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党委、政府更加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逐步形成。
(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
一是加强残疾人工作合力,健全领导体制。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坚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规划,真正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残疾人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全市残疾人工作。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沅江市残疾人康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沅江市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沅江市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沅江市2018年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沅江市做好2018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惠残政策。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将残工委成员单位调整充实到26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工作联系,市残联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残工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了整体工作合力。如市司法局以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充分协调和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指导和监督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着力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尽量使所有残疾人在有需要时都能获得及时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市财政局在每年年初预算将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市民政局多次对惠残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大排查,特别是对重度残疾人中的困难对象及时纳入低保,确保应保尽保,两项补贴的发放做到不漏补、不重补、不错补。市人社局立足职能为有就业创业愿望的服务对象提供需求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就业帮扶服务,通过精准帮扶,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脱贫增收。每年春节和全国助残日期间,市残工委各成员单位都组织开展了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现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属地全面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残疾人工作大格局。
二是加强残疾人基本保障服务,构建保障网。在实施城乡低保工作中,将贫困重度残疾人以及一户多残家庭作为重点对象,优先予以照顾,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4821名残疾人享受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802名残疾人享受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城乡纳入特困供养的残疾人有2154名,每人特困供养的年标准为,农村为5226元、城镇为8112元;落实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惠政策,2020年,我市共为4285名困难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为829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发放的残疾人总数为12577人,2020年“两项补贴”发放总金额达981万元。落实残疾人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优惠政策,其中一、二级残疾人医保和社保的最低保障由市政府全额代缴;三、四级残疾人医保和社保的最低保障由市政府代缴50%,两项保险费用缴纳4544人,共计49.98万元。精心组织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累计为1745名残疾人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基本上消除了残疾人危房问题。累计为54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三是加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提升覆盖面。聚焦精准康复,提升残疾人生存发展能力。1.落实新政策。按照2019年6月市政府出台的《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实现应助尽助。充分利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福利院、养老院、残疾人专门协会等机构,对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规范》和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流程,扎实做好康复需求评估、康复服务工作,努力增强受助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努力争取上级资金。近两年共计购买111.5万元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适配给4003名残疾人,我市辅助器具适配率已达85%,辅助器具适配系统录入率达85%,完成了目标任务,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覆盖率已达100%。2020年我市向上级争取0-6岁残疾儿童康复资金105.3万元、市财政拨款100万元,为146名0-6岁视力、听力、脑瘫、智力、肢体和孤独症等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训练。确定市特殊学校、市妇幼保健院、市朝阳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我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为45名肢残人免费装接假肢。落实贫困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向上级争取3.2万元,为71名精神残疾人免费提供药物。免费为563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手术,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1.6万元,免费为2名贫困残疾儿童进行了矫治手术,为6名残疾儿童植入了人工耳蜗,为100名低视力患者适配辅助器具。3.平台有拓展。新建了6个社区(村级)残疾人康复站,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并对正常运转的康复站给予了适当的维护补助费用。4.试点工作有成效。作为2019年度省残联的9个试点县(市)之一,我市按照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了沅江市朝阳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并于当年11月正式投入运营,实现了我市民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零突破。
四是加强残疾人就业扶持服务,实现就业最大化。以促脱贫、稳就业为导向,为残疾人纾困赋能。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稳步增收。2020年全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51万元,实现了连年增长。2.提技能。为1550名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与培训信息录入工作按时完成,950名就业年龄段已办证的残疾人就业失业信息全部录入系统;每年完成了全市2.2万多名持证残疾人的信息采集和数据更新。建立并实施动态更新长效机制,为动态更新大数据发挥决策参考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3.促就业。每年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2场,开展了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两走三见”专项服务活动,全市重点扶持了109名残疾人创新创业。全市通过福利企业等单位集中安置、分散按比例安排、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三种渠道,累计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3913人,就业率达到79%。农村残疾人绝大多数有劳动能力的人有稳定的就业岗位。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近五年共投入资金225万元,扶持500多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及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此外,银信部门还加大了对残疾人就业创业贷款的支持力度。
五是加强残疾人精准脱贫服务,不断增加收入。2020年,全市共登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027户、4933人。已基本实现脱贫。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围绕国家、省、市脱贫工作部署,在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的基础上,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如市残联积极组织实施驻村扶贫、连千村帮万户扶贫工程、康复救助工程、阳光增收计划,努力帮助残疾人增收。
六是加强残疾人教育资助服务,提高受教育水平。0-6岁残疾儿童普遍实施学前康复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确保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中等以上教育。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加强沅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师生经费保障水平,按照《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配齐配足教职员和康复、卫生保健及生活指导等教学辅助工作人员,加大对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轮训特殊学校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随班就读和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开拓教育技能培训。继续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加快推进残疾儿童少年数据信息平台建设。扎实开展了扶残助学活动,市残联累计为500多名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高中及大学教育资助。
七是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提高幸福指数。我市建成了2家盲人图书室。每年开展了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了文艺演出进社区活动,较好地满足了残疾人精神文化需求。切实加强了残疾人运动员的培养和选拔工作,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运动员参加各类比赛活动,由我市选送的残疾人运动员晏亚平在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上获得女子10气步枪立射冠军;全国残疾人射击锦标赛中,分别获得50米小口径步枪20发个人冠军、10米气步枪40发立射个人亚军、10米气步枪60发卧射个人季军、男女混合组50米60发个人冠军;在里约残奥会女子10米气步枪决赛中,晏亚平摘得铜牌。为我市赢得了荣誉。
八是加强扶残助残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市残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电视台及残疾人节日,广泛宣传预防残疾、康复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单位、团体和社会爱心人士以及残疾人工作者,形成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九是加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改善生活环境。近年来,我市积极督办无障碍设施建设,满足残疾人日常居住、出行无障碍的需求。加强了新建道路、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对老旧道路进行无障碍改造。市交通运输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加强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提高公共交通无障碍服务水平。近两年,市残联机关和新建社区服务中心均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近五年来我市共投入168万元,为24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2020年已为145户有需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主要包括低位灶台、进出门坡道改造、轮椅通道建设、门窗改造、地面硬化以及安装坐便椅、马桶、沐浴椅、扶手等。
十是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改善生活状况。为残疾人提供专业服务,市残联扶持两家残疾人托养机构,集中托养残疾人60名,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100名重度残疾人进行居家托养服务,受到残疾人的一致好评。
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各项任务基本完成,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全市残疾人事业仍然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为残疾人服务的领域和项目有限,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残疾人共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以基层工作、基础建设和解决残疾人基本需求为重点,坚持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相统一,着力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条件;
——精准扶持贫困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增加收入;
——残疾人文化生活和体育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信访维权和无障碍环境建设;
——残疾人组织向村组、社区延伸,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三)主要任务
1、社会保障。残疾职工和农村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险,支持、引导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困难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特别是落实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
2、康复托养。加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力争使9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推进康复服务进社区,加快适应残疾人康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需要,重点推进沅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十四五”规划申报,立项,并建成。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拓宽康复项目,满足残疾人多元化的康复需求。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80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150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10例、装配假肢和矫形器240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150名、资助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40例、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100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300名,500名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防治,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5000件。
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成沅江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为30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重点发展居家托养服务,大力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积极推动机构集中托养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托养服务,形成多样化、个性化、社会化的托养服务体系。
3、教育就业。0-6岁残疾儿童普遍实施学前康复教育,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确保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继续加大残疾人学生及残。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残疾人就业政策,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帮助1000名在法定就业年龄段、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做好残疾人就业、失业登记和职业指导工作,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为500名在法定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集中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自主创业得到有力扶持,残疾人就业层次得到进一步提高,就业率达到85%以上。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为扶持更多的残疾人就业,提供资金支撑。
4、精准帮扶。全力推进实施所有残疾人实现全面小康战略,逐步增加残疾人经济收入,提高其生活质量。帮助1200名困难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开展残疾人创业扶贫。争取中央创业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加强对扶持困难残疾人的能人大户和扶贫基地的信贷支持;实施“阳光助残帮扶基地建设工程”,把康复和扶持生产有机集合,提高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5、文化体育。积极开展适合残疾人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培养残疾人文艺人才。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营造尊重、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环境。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增强残疾人体质。组织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不断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6、社会环境。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残联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落实残疾人各项优惠政策。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弘扬,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扶残助残活动广泛开展,形成更加良好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7、信访维权。建立“事业依法发展、部门依法行政、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残疾人事业法制工作格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制宣传,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法制环境。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8、残疾预防。初步建立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家庭、个人组成的四级预防体系及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减少残疾发生。开展新生儿缺陷筛查,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制度,有效控制自闭症、脑瘫、智力残疾等先天性残疾的发生。与免费婚检、产检相结合,逐步探索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范畴。
9、组织建设。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普遍建立,选聘好村、社区专职联络委员,构建完善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素质,做好优秀残疾人人才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志愿者助残活动广泛开展。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三、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巩固完善组织体系,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主体意识和工作能力。认真贯彻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强新时期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贯彻城市重点抓社区(街道),农村抓镇(村)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选拔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和残疾人干部。要加大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工作力度,要按规定逐步增加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残疾人的比例。继续建立完善各级“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做好选拔和培养优秀残疾人的基础工作。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政府开发的社区便民服务点、车辆保管员、卫生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必要的工作条件。专门协会要积极、主动、独立地开展工作,密切各类残疾人与残联的联系,反映残疾人的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残疾人帮扶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和开辟残疾人帮扶基地,开展产业化帮扶,强化“公司+基地+农户”的帮扶模式,扶持创建一批农村残疾人帮扶基地,带动困难残疾农户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鼓励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积极引导残疾人就业,充分利用国家创业和就业的政策支持,扶持壮大一批残疾人创业典型,带动残疾人群体共同奔小康。大力开展志愿者助残,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帮助和服务。积极开发、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
4、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在资金筹措上要坚持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政府要在立项、建设用地和收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
5、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大培训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加强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对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组织、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表彰制度。组织好全市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
6、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卫健、残联、各镇、街道、中心严格把关,保证残疾人证的公开公正发放,确保残疾人充分享受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