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15:41 信息来源:沅江市乡村振兴局 作者: 浏览量:

  2023年度开展法治建设以来,沅江市乡村振兴局在沅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宣传教育,开创乡村振兴普法工作新格局,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统筹保障普法工作开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干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明确各股室的目标职责,将所有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二)完善制度体系。按照“常规工作常态化、年度工作细节化”的原则,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沅江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法治建设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抓好内部学法,着力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我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学习作用,局党组将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议题,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争当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2023年以来共组织专题学习10余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扎实落实述责述廉述法制度,使党员干部能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党员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机关干部常态学。充分利用局宣传板报、局信息网、微信工作群等多种载体开展乡村振兴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组织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党的《准则》《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的实际运用能力。依托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全局在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上进行学习,并完成课时要求,所有在编人员全部通过年度学法考试。

  三、开展法治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一)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法治宣传工作,让老百姓知法懂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利用公共宣传栏、广告宣传牌、宣传横幅等巩固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坚持做好日常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律常识。

  (二)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坚持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动宪法和涉农法律进农村进企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运用局网站、微信群等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利用下乡调研、工作指导、上门走访等契机,向农村群众解释政策法规,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结合工作重点,释放建设法治乡村动力

  因地制宜把法治元素融入“庭院经济”建设和20个和美乡村建设,筑牢乡村依法治理根基。

  (一)利用优美环境,创新法治文化载体。在沿街沿路墙体,休闲娱乐广场、景区景点、学校等和美乡村建设现场,各具特色地设置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漫画、警句格言、普法标语等,广泛宣传政策、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美丽乡村建设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让群众在建设美好家园的同时就能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切身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精神力量,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快建设法治乡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增强农村社会发展活力,实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我局将进一步巩固法治建设成果,努力提升乡村振兴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为建设洞庭湖区核心城市贡献乡村振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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