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10:57 信息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投资产业股 浏览量: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的通知

湘工信财务〔2020〕430号

各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决定》要求,为全面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奋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优先发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该专项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信用的工业企业。申报单位一般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省统计局提供的截止2020年9月30日名单为准)。

(二)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正在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0%)或2020年1月1号以后已经完工的项目。申报重点产业类项目须提供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或由工信部门出具的项目投资情况说明文件(见附件1-3);具有环境影响风险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环评批复。

(三)项目申报单位能够或愿意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开展相关调查、调度工作。

(四)所申报的项目和项目申报单位不得有下列任一情形:

1、已申报2021年度省工信厅其他专项资金(奖励类除外)的单位;

2、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从省工信厅获得补助类项目资金的单位;

3、列入信用湖南网黑名单的单位;

4、获得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验收而未验收的单位;

5、获得省工信厅支持的项目未完工的单位;

6、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单位;

7、获得过省工信厅补助类项目资金的项目。

三、申报工作组织

(一)市州(不含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市州工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二)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县(市)工信、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工信、财政部门。

(三)中央在湘单位和省属单位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四)各地工信、财政部门负责对项目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并对每个推荐的项目出具项目推荐单位审核意见。对资料造假的企业将取消资格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将核减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数量。

四、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先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http://222.240.80.54:18080/hnibdp-daq/login)入库并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再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http://220.168.30.70:28889)在线填报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格式从《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市州、县(市区)网上审核。

(二)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要积极为企业申报做好相关服务和指导工作,择优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行文推荐。推荐文件包括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和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产业类项目、转型升级类项目汇总表(根据项目的质量和重要性综合排序,格式按附件2-1、2-2,需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文件一式3份,分别报省工信厅投资规划处2份,省财政厅企业处1份。推荐文件须同时上传到《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三)申报截止时间:网上材料和纸质文件申报到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各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联系咨询。

(二)申报项目过程中如有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8955465或88955509,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致电18570632457,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三)上报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申请文件联系方式:

重点产业类项目:

省工信厅投资规划处王俊 0731-88955499;

转型升级类项目:

省工信厅投资规划处袁潇 0731-88955499;

E-mail:abc2212144@126.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吴琦    0731-85165036。

六、特别提醒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并按程序报送。我们将按政策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机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1-1.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申报指导目录.docx
1-2.全省脱贫攻坚重点地区名单.docx
1-3.企业项目投资情况说明.docx
2-1.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重点产业类项目汇总表.docx
2-2.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转型升级类项目汇总表.xlsx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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