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茶盘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茶盘洲镇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18-780467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8-10-2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全面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作好2019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筹资目标

我镇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22474人,以村、社区为单位,参保缴费率必须达到100%以上,筹资上缴率达100%,全面完成参保人员信息录入、校验工作。

二、筹资对象

2018年12月20日之前,凡户籍在本地的城乡居民和外地户籍但在本镇工作、学习、生活的常驻人员,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均可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筹资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中央和省定标准执行。

四、医保门诊

凡参加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可享受80元/人医保门诊经费,凭身份证在医疗点启用门诊,可以购药,也可以列抵住院费用中的自费部份。

四、筹资方式

(一)各村(社区)组织本辖区内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登记。

(二)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由镇民政所登记造册,市民政局核准后由市民政局代缴。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个人缴费由财政部门资助50%,即个人缴110元/人的参保资金。

五、筹资时间

2019年医保筹资工作于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结束。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镇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由人大主席张亮军担任组长,罗朝阳、张卫东、郭茂林、卜志萍、姜艳、汪世明、姚浩羽、龙剑凡同志担任副组长,陈平、胡国昌、罗加凯、李丹、肖珍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责任。各村(社区)“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推进“医保”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调动村干部及组长的积极性,制定筹资方案,及早部署,将筹资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参保率达100%以上的筹资工作目标。

如村(社区)未完成下达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任务(100%),所差金额由各村(社区)兜底代缴。

(三)广泛宣传。村(社区)干部要严格把握医保政策,认真核实参保人员身份和户口人数,必须要求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部参保,杜绝家庭成员选择性参保。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农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筹资动态及存在问题,每周五将所有筹集的医保资金足额存入镇财政基金专户。镇人社中心将及时向各村(社区)和镇干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筹资工作结束后,镇人社中心对该项工作开展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责任追究。切实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对因错登、漏登、瞒报登造成参保居民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任何村(社区)和个人要将筹资款按要求及时上缴,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否则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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