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茶盘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茶盘洲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19-780464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9-06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沅江市《2019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细则》要求,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设美丽幸福茶盘洲,不断提升我镇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抓好村庄清洁行动

1.工作重点清除各家各户房前屋后,以及巷道、河岸、道路两旁、沟渠塘坝等公共区域的垃圾、黑臭淤泥、杂草及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整治各家各户房前屋后,以及巷道、道路两旁等公共区域的柴草杂物、建筑材料、生产生活用品、废旧物质等乱堆乱放及车辆乱停乱靠。广泛宣传发动,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逐步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减少不文明行为。

2.工作要求。以“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污染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压实“乡镇主抓、村组主力、农民主体”责任,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服务外包的督查考核,制订完善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即包庭院整洁、包承包田土垃圾收集处理、包垃圾分类减量)责任制。抓住劳动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打好全镇11个村(社区)村庄清洁行动战役,确保年内完成全镇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所有村庄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二)抓好示范创建整治工作

1.工作重点。根据沅江市《2019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细则》要求,重点推进南洲村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县干线茶草线(南洲村段)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路创建、幸福村和鹅洲村两个出列省级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建设。同时根据我镇实际,同步推进花果山、六合、新华、柴洲包、玉竹、天心渔、幸福港、南洲街等8个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创建标准。(1)南洲村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和县干线茶草线(南洲村段)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路创建的要求:按照“一图二拆三改四清五化”的标准创建。即:一张村庄规划图;拆空心房、拆违建亭;改水改厕、改种养生产设施、殡葬改革;清垃圾、清淤、清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庭院;绿化、亮化、净化、序化、美化。制定完善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即包庭院整洁、包承包田土垃圾收集处理、包垃圾分类减量)责任制。(2)幸福村和鹅洲村两个省级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建设和其他8个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按“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的标准,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污染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制定完善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即包庭院整洁、包承包田土垃圾收集处理、包垃圾分类减量)责任制。幸福村和鹅洲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建设具体验收标准以沅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1.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会议、宣传发动、压实责任等措施,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一改”,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各村(社区)做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工作方案、有资金预算等。

3.落实好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减量。

5.建立科学、公正工作考评体系。

(二)整体推进阶段(9月-11月)

1、加强考核。镇级层面成立考评组,从9月份开始,每月对村、保洁公司开展考评。村级层面,各村(社区)要每月开展组户评比,并张榜公布

2.适时召开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

3.完成全镇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完成1个示范村、2个出列贫困村和高标准推进8个村(社区)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达标验收阶段(12月)

1.组织验收,查漏补缺,建立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长效管护机制。

2.总结工作经验,抓好典型推介,表彰一批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推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第一场硬仗和考核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效果的重要内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第一政治任务,引起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正有序抓紧抓实。为确保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有效推进,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村镇建设站(农清办)、农技站、国土、林业、动检、党政办、党建站、各村(社区)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村镇建设站(农清办),由陈卓兼任办公室主任。

全镇各村(社区)、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也要相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脱贫攻坚后一个时期内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担当主责,高位推动,系统治理、久久为功。

(二)党建引领,统筹推进。强化党组织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把党的建设融入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统筹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突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建立镇党委负总责、党总支抓落实、党员干部全体参与的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党总支书记人居环境治理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保障和桥梁纽带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和凝聚在党组织的周围,形成全社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强大合力。建立“专职保洁员”、“义务劝导员”、“兼职督导员”和“片长”、“路长”、“河长”等“三员三长”制度,完善“党建+人居环境整治”体系,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目标。

(三)压实责任,部门协同。各村(社区)及全体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镇村镇建设站(农清办)要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各责任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镇机关及镇属部门、驻镇单位要带头开展办公场所、机关庭院内外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整洁、干净、舒适的办公环境。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是责任主体、“一线总指挥”。村、社区两委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及村民(居民),完善《村规民约》和“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调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要按照益阳市委、市政府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统一部署,突出区域重点,注重点、线、面结合,实行集中连片打造,全镇总体推进。南洲村作为示范村要树立打造精品的理念,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板。以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一改”为抓手,统筹全镇推进,通过集中整治,实现全镇所有行政村干净、整洁的目标。

五)整合资金,奖补支持一是给予每个村、社区2万元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启动资金;二是将考核成绩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三是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扎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各村通过经营田收费等途径,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避免产生新的债务。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有偿服务缴费制度。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镇村两级干部、党员包村包组包户,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推荐一批好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宣传氛围,重点在县干道醒目位置竖立永久性宣传标牌,在学校、医院、村部及公共场所等地,张贴宣传标语、设置专栏进行广泛宣传。

(七)严格考评,奖惩兑现镇考评组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每月评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名。每月评比结果累计作为年度考核结果。每次月评比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在全镇公布。

1、奖励方面:(1)对于月评比排第一名的村奖励1000元,第二名的村奖励800元、第三名的村奖励500元。(2)年度考核排名前三名的村,再给予奖励(奖励金额由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3)在益阳双月评比中,被评为“十佳村”的奖励3000元。

2、惩罚方面:(1)对于月评比排名后二名的村,镇纪委对该村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2)对于连续两次排名后二名的村,责令其党总支书记作书面检查,同时取消党总支书记其本年度所有项目的评先评优资格。(3)对于连续三次排名后二名的村,扣发一定比例的经营田收费返还和奖励资金(比例由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4)在益阳双月评比中,被评为“十差村”的罚款5000元。

各村(社区)也要建立考评奖惩激励机制,开展组评比,户评比活动,确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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