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茶盘洲镇委员会 茶盘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茶盘洲镇脱贫攻坚工作集中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17-754998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7-05-0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查摆全街扶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排查整改方案。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集中整治,规范贫困户识别、退出程序,严格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做深做实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两率一度”(即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人民群众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满意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2. 存在的问题

    根据市委督查室、市扶贫办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全市4月19日工作会议精神,经综合分析汇总,我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主要表现为:没有将扶贫工作当作红线工作来对待,特别是一部分“面上村”认为脱贫攻坚是“贫困村”的事,跟自己无关;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在等靠望,认为扶贫就是上面来资金、项目,没钱没物就不知道怎么扶贫,对扶贫政策把握不准;一部分村办点干部以村级扶贫专干工作不实,对本村扶贫工作情况不熟悉,对识贫、脱贫程序不了解。

    (二)精准识贫不到位。主要表现为:识贫程序不规范,没有依照程序,没有张榜公示;贫困标准把控不严,一些群众的实际收入大大超过了贫困线标准,不符合贫困户的收入标准;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出现“两张皮”现象;人为分户问题仍然存在子女不赡养老人致使父母成为贫困户,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

    (三)精准帮扶不到位。主要表现为:镇村干部帮扶挂名、未与贫困户见面,办点干部下到村里经常做精准扶贫工作的少,没有深入走访贫困户,没有为贫困户提供有效帮扶,结对帮扶挂虚名,贫困户不认可,帮扶工作流于形式;帮扶人自身能力有限、资源有限,缺少帮扶手段,难以达到帮扶效果;帮扶措施不精准,以发钱发物代替帮扶,脱贫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没有做到因户施策、一户多策;帮扶管理不精准,帮扶台账未建立,帮扶成效不明显。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扶贫项目资金虚报冒领、贪占挪用也时有发生,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的情况;擅自调整项目计划;资金使用台账资料不全;涉农资金整合不力;公告公示不规范。

       (五)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六)工作落实不力。主要表现在:工作督促不到位,扶贫效果难体现,没有打通“最后一公里”;产业扶贫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推进进度缓慢;面上村的贫困户帮扶力量比较薄弱。

    三、排查整改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要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脱贫攻坚各阶段工作要求,驻村入户,用实用准政策,切实为贫困户办实事解难题,严格杜绝应付了事。要把心思用在扶贫工作上,把扶贫任务当作硬指标完成,把脱贫攻坚提升到“输不起的战斗”新高度。(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责任单位及人员:各村、驻村办点干部

    (二)强化精准识贫。开展全覆盖排查甄别,各村要把精准识别管理作为脱贫攻坚的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人员与办点干部一起逐村逐户走访,对每个贫困对象进行甄别,“四类人员”该清退出的要及时清退,子女有赡养能力的贫困户要清退。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等几类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应纳尽纳。在清理过程中,镇将统一领导,组织民政、残联、移民等部门积极参与,发动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防止优亲厚友。(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责任单位及人员:镇组织办、民政办、驻村办点干部

    (三)落实帮扶责任。加强驻村工作管理,选派班子成员与得力干部成立驻村帮扶工作队,全体办点干部每人至少联系2户贫困户,每周驻村时间不少于2天,并写好帮扶日志,日志要详细记录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帮扶贫困户情况,记录内容具体、真实。帮扶人要定期深入到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的情况,掌握贫困户的脱贫需求。落实“党建+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工作模式,动员全镇各方面的力量,实现脱贫攻坚。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与贫困户共同商定脱贫措施、增收办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精准施策,让贫困户认可签字并积极实施。为贫困户建立增收的长效机制,变“慰问式”帮扶为“造血式”帮扶。(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责任单位及人员:全镇各部门站所、各村、各驻村办点干部)

    (四)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实施进展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村(社区)进行督导和约谈,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告力度。不但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还应在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组进行公开。同时,通过走访贫困户等方式,向贫困户公开,提高贫困户对扶贫资金的知晓度。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牵头单位:镇纪委、经管站、扶贫办、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

    (五)加强教育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各村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力争取得实效。要最大限度激发贫困群众依靠自己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改变家庭贫困面貌的动力干劲,加快脱贫步伐。对精准扶贫户,要引导树立紧迫观念和赶超意识,主动作为,积极配合,通过整合资源、精准发力,实现精准脱贫;对已脱贫、还需巩固提升户要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增强致富信心,实现致富奔小康。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营造人人可为、人人愿为的良好氛围。要不断挖掘和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传导正能量。(牵头单位:镇扶贫办。责任单位及人员:各村、各驻村办点干部)

    (六)强化工作责任。坚持“镇村主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强化各村的责任,要把脱贫攻坚当作自己份内之事来抓;镇纪委、扶贫办要强化督查巡查,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严格追责问责,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由纪委依据相关纪律要求启动问责。。(牵头单位:镇纪委、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排查整改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扶贫办负责指导。各村也要加强力量,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推进本单位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镇“一盘棋”。

    (二)全面排查整改。即日起至6月1日,镇党委、政府将集中力量对各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集中排查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要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看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看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瞒报、虚报、漏报现象;看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抽调安排专门力量对各村集中问题查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及时、走过场以及被上级检查和我市督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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