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盘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茶盘洲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135745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1-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号公告及省、益阳和沅江市的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指导我镇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的统一部署,坚持“高度警惕,有效防范”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聚集疫情零发生、医务人员零感染、重症患者零死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茶盘洲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易超、镇长聂灿任组长,由分管副镇长姚浩羽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张亮军、罗朝阳、郭茂林、卜志萍、汪世明任副组长,卫生院、党政办、派出所、中心校、农清办、林业站、安监站、市监所、交管站、城管队、动物防疫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宣传信息组、环境整治组、市场管理组、疫情防控组、社会治安组,各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李宇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卫生院。 

(一)宣传信息组
    组长:卜志萍
    成员单位:党政办、卫生院

1.把握舆论导向,搜集、跟踪、研判媒体與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对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居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关心,宣传“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果断处置”的总体要求,宣传我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点措施,宣传我镇各部门单位做好防控工作,加强完善疫情预案的做法。

3.宣传依法防控,广泛宣传科学预防知识,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防病习惯。

    4.及时正确报道疫情,如发生疫情,严格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内容,及时准确地进行报道,做到积极主动,客观准确适时适度,稳妥把握。
    (二)环境整治组
    组长:卜志萍  汪世明

成员单位:农清办、中心校、城管队、各村(社区)

1.开展冬春季传染病防控为主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寒假结束后校内管理。教室、活动场所等要保持通风换气,搞好校(园、所)内外环境卫生。校(园、所)医务室承担对学生、儿童及教职工的发热排查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晨、午检制度。
    3.开展以冬春季传染病防控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
    (三)市场管理组
    组长:张亮军  汪世明
    成员单位:市监所、交管站、林业站、动物防疫站、各村(社区)

1.根据疫情的防控要求,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开展车站、码头等人员聚集地的专项检查,对从武汉归来发热症状的乘客,指导其转诊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加强交通工具消毒和通风管理。
    3.加强市场监测和管理,对集贸市场进行“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的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可能传染源。
    4.打击野生动物交易,禁售野味。
    (四)疫情防控组
    组长:姚浩羽

成员单位:卫生院、各卫生室、各村(社区)

1.负责统一指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订防控工作预案:统筹协调疫情防控,病例筛查等工作。
    2.加强对应急物质储备、医务人员培训。
    3.负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4.负责组建疫情防控专家组并落实专家培训,以及协调会诊工作。
    5.负责落实疫情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
    6.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疫感防控等疫情防控措施,搞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7.及时掌握武汉返茶盘洲人员情况,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及时推介至医疗机构就诊。
    (五)社会治安组

组长:罗朝阳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

1.对疫情引发的动态信息进行监控、收集并作出预警分析,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镇党委、政府报告。
     2.防范和打击妨碍公务、造谣惑众、编造或散布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恐慌、趁火打劫等扰乱公共治安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和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疫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防控人员与物资的交通安全。
     4.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必要时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医疗救治
     卫生院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开展预检分诊筛查,开放发热门诊,规范诊疗流程,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统一集中救治。同时要加强疫情监测、疫情趋势预测、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标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确保出现疫情后能够快速反应。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及时转送至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定点救治,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留诊。

(二)加强联防联控

按照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原则,不断提升各成员单位的联防联控水平。各部门单位对照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好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各自工作任务,共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三)加强与公众的风险沟通,营造群防群控氛围
    完善信息发布,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统一归口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有镇党委书记易超同志把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引导,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理性应对,避免群众恐慌情绪。加强个人防护知识宣传,采取戴口罩等适当的防护措施,养成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降低感染风险。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
    防控期间,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督查,指导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开展有效防控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责令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对不按有关方案、文件要求开展防控工作而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扩散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实发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实行轮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履行责任制。卫生院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实行每日工作开展情况日报告制度。于每天下午3点前将每日工作开展情况向镇党政办报告(电子邮箱553911742@qq.com)。镇党政办于每天下午3点30分之前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报书记审批后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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