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所职能分工
党政办公室
1、负责掌握全镇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提出初步意见;
2、负责党委、政府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督查;
3、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4、承办全镇的文秘、保密、档案、政务信息、行政后勤工作;
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1、负责编制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
2、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收支、财税政策等基础工作;
3、制定、贯彻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监督和管理好镇村财务及预算外资金管理;
4、负责基本建设的监督检查、工程项目财政资金的监督;5、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
1、负责全镇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和贯彻实施,汇总和分析生产、商贸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
2、组织招商引资活动;
3、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及劳动保护,组织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4、负责科学技术及信息统计工作;
5、制定环境与自然保护规划,协助上级开展环保工作;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所
1、拟订社会事业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民政、残联、优抚工作,落实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工作;
3、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5、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监站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辖区内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排查和报告安全生产隐患、制作有关安全生产报表信息。
4、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体卫站
1、负责镇村文化体育生活建设,做好文化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及组织好群众文化性体育活动
2、协调和管理文化、教育、卫生、广播电视等社会事务工作;
3、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站
1、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社中心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
2、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
3、负责户籍关系在辖区内的劳动资料统计;
4、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5、为社区劳动就业组织指导;
6、负责协助办理失业登记;
7、负责退休人员领到养老金;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