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湖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驻镇单位:
现将《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泗湖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
退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洞庭湖水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促进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18]17号)、《湖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明确畜禽退养重要垸内湖泊名录的函》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畜牧[2019]86号)、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沅江市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沅政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源头管控为重点,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依法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退出,切实维护湖泊水生态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任务目标
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通江湖泊及洞庭湖重要垸内湖泊沿岸 1000 米范围内畜禽退养。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退养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须在8月底前报请市人民政府,由市级人民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廷期。
(二)退养范围
从茶盘洲镇新华电排起至冯家湾电排止,以湖泊大堤外角为界向外延伸 1000 米,陆域为退养范围。
(三)退养对象
畜禽规摸养殖场(户)是指常年存栏生猪≥50 头或栏舍面积≥100㎡、年出栏肉牛≥l00头、年出栏肉羊≥300只、常年存笼蛋鸡≥10000羽、年出笼肉鸡≥50000羽、年出笼水禽≥10000羽,以及其他种类畜禽相当规模的养殖场(户)。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9年8月底前)
2019年8月底前,财政所、镇纪委、动物防疫站、村镇建设站、国土所等单位和行政村、社区组成工作组,开展养殖环境相关情况核查、采用“四专”措施(即专业部门、专业人员、专业设备、专业方法),进行现场勘测,现场制作栏舍平面图,计算面积,现场拍照,场(户)主签字核实后建档,做到标准统一(面积测量范围以栏舍滴水为准),测量精准,资料真实,一户一档,专人负责。要做到一场一档,资料完整,信息准确。结合核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村镇建设站负责绘图,国土所负责测量,财政所负责面积拨款,镇纪委负责核查监督,村及社区负责带队摸底,动检负责收集资料,拆除前中后照片及拆除工作。请各单位专人负责,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二)退养实施阶段(20I9年9月底)
全面宣传发动,做好政策进村入户工作,积极争取养殖业主的配合,引导养殖场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关停退养,尽可能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退养的,要依法关停。
(三)自查验收与抽查(2019年9月底)
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总结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场(户)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四、工作原则
1.两个主体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泗湖山人民政府为此次专项行动责任主体,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退养(拆除)和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农村局为执法主体,分别负责规模以上和规摸以下养殖场拆除过程中的执法工作。
2.部门联动原则。此项行动由镇动物防疫站牵头,负责行动的协调和业务指导,村镇建设站、国土所、财政所、镇纪委、派出所、水管站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按镇政府要求,紧密配合,开展联合行动。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退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2.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镇政府、动物防疫站、行政村及相关部门要对退养企业实施台账、契约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群防群管,积极引导舆论监督。要加强养殖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充分保障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养殖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动物防疫站、镇纪委、村镇建设站、国土所、相关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负责核准辖区内退养范围和养殖场退养面积,严格执行测量标准。财政所、动物防疫站、村镇建设站、国土所、相关行政村(社区)等要派人全程参与面积测量和资金审核,保证各项数据的科学性、逻辑性、真实性。所有数据应由退养业主本人签字认可,并在社区、村委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分工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工作考核。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退养反弹。人社中心要认真做好退养劳动力的就业培训,指导转产再就业,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退养企业异地搬迁养殖,国土所要配合畜牧水产部门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配合制定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异地搬迁的养殖企业用地,切实为退养搬迁企业排忧解难,财政所要及时拨付退养补偿资金,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促进养殖户退养积极性。动物防疫站要在全力推进畜禽退养工作的同时,严格控制生猪异地调动,决不能以退养为由擅自调动辖区内生猪,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在退养范围内的养殖场,在核准退养面积及资金后,一律退养。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确保畜禽养殖企业退得出、安得住,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养殖事业有新发展。
5.加强部门联动。镇退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镇退养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督查制度,不断完善案件查处、部门协调等工作机制。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等及时报送镇退养领导小组办公室。
6.健全法律保障。司法部门要为执法文书制作提供业务指导服务,确保退养协议(合同)、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文书案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合理、合情。尝试建立退养反弹追究机制,对已完成拆除退养且领取了退养补偿款的养殖户,一旦出现反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追究违约责任,不但要追回退养补偿款,更要追究法律责任。
7.加强督查考核。镇纪委按照本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要求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专项行动结束后,镇退养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对整治工作不力,行动不快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退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 钊
副组长:黄爱民
成 员:谢 政 张 浩 黄立新 秦希良 李 湛
吴 猛 易奎春 张良勇
相关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动物防疫站,由谢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泗湖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