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湖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19-1066385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8-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驻镇单位:

现将《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泗湖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

退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洞庭湖水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促进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18]17号)、《湖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明确畜禽退养重要垸内湖泊名录的函》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畜牧[2019]86号)、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沅江市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实施方案》沅政办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源头管控为重点,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依法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的退出,切实维护湖泊水生态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任务目标

2019年9月底前,完成通江湖泊及洞庭湖重要垸内湖泊沿岸 1000 米范围内畜禽退养。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退养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须在8月底前报请市人民政府,由市级人民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廷期。

   (二)退养范围

    从茶盘洲镇新华电排起冯家湾电排止以湖泊大堤外角为界向外延伸 1000 米,陆域为退养范围。

(三)退养对象

    畜禽规摸养殖场(户)是指常年存栏生猪≥50 头或栏舍面积≥100㎡、年出栏肉牛≥l00头、年出栏肉羊≥300只、常年存笼蛋鸡≥10000羽、年出笼肉鸡≥50000羽、年出笼水禽≥10000羽,以及其他种类畜禽相当规模的养殖场(户)。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9年8月底前)

    2019年8月底前,财政镇纪委、动物防疫站、村镇建设站、国土等单位和行政村、社区组成工作组,开展养殖环境相关情况核查、采用“四专”措施(即专业部门、专业人员、专业设备、专业方法),进行现场勘测,现场制作栏舍平面图,计算面积,现场拍照,场(户)主签字核实后建档,做到标准统一(面积测量范围以栏舍滴水为准),测量精准,资料真实,一户一档,专人负责。要做到一场一档,资料完整,信息准确。结合核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村镇建设站负责绘图,国土负责测量,财政负责面积拨款,纪委负责核查监督,村及社区负责带队摸底,动检负责收集资料拆除前中后照片及拆除工作。请各单位专人负责,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二)退养实施阶段(20I9年9月底)

全面宣传发动,做好政策进村入户工作,积极争取养殖业主的配合,引导养殖场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关停退养,尽可能减少养殖户的经济损失。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退养的,要依法关停。

(三)自查验收与抽查(2019年9月底)

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总结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场(户)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

四、工作原则

1.两个主体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泗湖山人民政府为此次专项行动责任主体,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退养(拆除)和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农村局为执法主体,分别负责规模以上和规摸以下养殖场拆除过程中的执法工作。

2.部门联动原则。此项行动由动物防疫站牵头,负责行动的协调和业务指导,村镇建设站、国土、财政镇纪委派出所、水管站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按镇政府要求,紧密配合,开展联合行动。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退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2.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镇政府、动物防疫站、行政村及相关部门要对退养企业实施台账、契约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群防群管,积极引导舆论监督。要加强养殖污染防治的科学普及、舆论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充分保障和发挥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作用。切实提高养殖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动物防疫站、镇纪委村镇建设站、国土相关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负责核准辖区内退养范围和养殖场退养面积,严格执行测量标准。财政所、动物防疫站、村镇建设站、国土相关行政村社区等要派人全程参与面积测量和资金审核,保证各项数据的科学性、逻辑性、真实性。所有数据应由退养业主本人签字认可,并在社区、村委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分工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工作考核。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退养反弹。人社中心要认真做好退养劳动力的就业培训,指导转产再就业,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切实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退养企业异地搬迁养殖,国土所要配合畜牧水产部门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配合制定扶持政策,优先保障异地搬迁的养殖企业用地,切实为退养搬迁企业排忧解难,财政所要及时拨付退养补偿资金,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促进养殖户退养积极性。动物防疫要在全力推进畜禽退养工作的同时,严格控制生猪异地调动,决不能以退养为由擅自调动辖区内生猪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在退养范围内的养殖场,在核准退养面积及资金后,一律退养。其他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确保畜禽养殖企业退得出、安得住,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养殖事业有新发展。

5.加强部门联动。镇退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镇退养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督查制度,不断完善案件查处、部门协调等工作机制。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等及时报送镇退养领导小组办公室。

6.健全法律保障。司法部门要为执法文书制作提供业务指导服务,确保退养协议(合同)、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文书案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合理、合情。尝试建立退养反弹追究机制,对已完成拆除退养且领取了退养补偿款的养殖户,一旦出现反弹;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追究违约责任,不但要追回退养补偿款,更要追究法律责任。

7.加强督查考核。镇纪委按照本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要求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专项行动结束后,镇退养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对整治工作不力,行动不快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退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泗湖山镇通江湖泊和重要垸内湖泊沿岸畜禽

退养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黄爱民    

           立新   秦希良     

           易奎春   张良勇   

相关(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动物防疫站,由谢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泗湖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8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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