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分配入住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共华镇人民政府机关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租房房源
本次分配的房、公租房位于共华镇人民政府机关院内,共42套,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卫,面积约为42平方米。
二、分配原则
1、坚持阳光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全面审查、严格把关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分配办法
1、入住对象为共华镇人民政府机关干职工,严格按照沅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小组的要求分配实施。
2、分配采取先申请后分配的方式。有分配意向的机关干职工将申请材料交至镇公租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3、镇公租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
4、镇公租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意见进行复审,拟定入围对象,并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入住对象,报沅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后续管理
交由沅江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管理。
五、其他规定
1、每个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机关干职工只能申请一套公租房。
2、已享受其他公租房的机关干职工不能再申请。
六、组织管理
镇里成立公租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纪
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房产、民政、财政、监察、公安、社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共华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申请登记、资格审查和分配入住等工作。入住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沅江市房产局负责。
七、具体时间安排
1、申请报名:2017年12月28日截止.
2、审查公示:2018年元月4日前完成。
3、入住:2018年元月8日前完成。
共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