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共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共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134849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1-2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渔场、部门单位:

现将《共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沅江市共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




共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号公告及省、益阳市、沅江市的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指导我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沅江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高度警惕,有效防范”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

二、工作目标

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聚集疫情零发生、医务人员零感染、重症患者零死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沅江市共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王智任组长,王猛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社会综合治理办、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中心校、镇卫生院、派出所、镇市场监督所等部门站所主要负责人及161社区两个渔场(总)支部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宣传信息组、环境整治组、市场管理组、疫情防控组、社会治安组,各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由熊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卫生院

(一)宣传信息组

    :曾鸥   成员部门: 党建办党政综合办公室

1.把握舆论导向,搜集、跟踪、研判媒体舆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镇党委、政府对防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关心,宣传“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控、果断处置”的总体要求,宣传我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点措施,宣传我镇做好防控工作,加强完善疫情预案的做法。

3.宣传依法防控,广泛宣传科学预防知识,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防病习惯。

4.及时正确报道疫情,如发生疫情,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内容,及时准确地进行报道,做到积极主动,客观准确,适时适度,稳妥把握。

(二)环境整治组

    : 刘国强

成员部门: 镇村镇建设站、各村(社区、渔场)

1.开展以冬春季传染病防控为主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2.进一步加强寒假结束后校内管理。教室、活动场所等要保持通风换气,搞好校园内外环境卫生。落实晨、午检制度

3.开展以冬春季传染病防控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

(三)市场管理组

    : 龙李志

成员部门: 镇市场监督所、各村(社区、渔场)

1.根据疫情的防控要求,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开展人员聚集地的专项检查,对从武汉归来有发热症状的乘客,指导其转诊到医疗机构;加强交通工具消毒和通风管理。

3.加强市场监测和管理,对菜市场进行“日清理、日消毒、日巡查”的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可能传染源。

4.打击野生动物交易,禁售野味。

(四)疫情防控组

    : 王猛

成员单位: 镇卫生院、各村(社区、渔场)

1.负责统一指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订防控工作预案,统筹协调疫情防控、病例筛查等工作。

2.加强对应急物质储备、医务人员培训。

3.负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4.负责落实疫情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

5.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防控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6.及时掌握武汉返沅人员情况,对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及时推介至医疗机构就诊。

(五)社会治安组

    : 匡新安

成员单位: 镇社会综合治理办、镇派出所、各村(社区、渔场)

1.对疫情引发的动态信息进行监控、收集并作出预警分析,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报告。

2.防范和打击妨碍公务、造谣惑众、编造或散布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恐慌、趁火打劫等扰乱公共治安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医疗器械和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疫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防控人员与物资的交通安全。

4.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必要时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医疗救治

镇卫生院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开展预检分诊筛查,开放发热门诊,规范诊疗流程,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统一集中救治。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及时转送至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定点救治,不得擅自留诊。

(二)加强联防联控

按照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原则,不断提升各成员部门的联防联控水平。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系会议,通报部门工作情况,研究下阶段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各部门任务,共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三)加强与公众的风险沟通,营造群防群控氛围

完善信息发布,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必须归口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清华同志把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情引导,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理性应对,避免群众恐慌情绪。加强个人防护知识宣传,采取戴口罩等适当的防护措施,养成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降低感染风险。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

防控期间,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督查、指导各村(社区、渔场)及各部门开展有效防控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责令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对不按有关方案、文件要求开展防控工作而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扩散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部门要做好突发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履行责任制。卫生院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实行每日工作开展情况日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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