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共华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现将《共华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共华镇委员会
共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共华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及益阳市、沅江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共华镇村、场(社区)、镇直部门。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李 谋 镇党委书记
组 长: 王 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龙李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刘国强 镇党委副书记
冯晓曦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猛 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高建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曾 鸥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匡新安 镇党委委员
何功建 副镇长
范 凯 副镇长
(二)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王 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龙李志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熊世超 安监站站长
缪 俊 派出所所长
黄 伟 交警三中队队长
蔡志斌 交管站站长
王 宇 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所长
易志刚 财政所所长
曾跃先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站长
林 婕 党政综合办主任
陈 凯 动物防疫站站长
郭清泉 民政所所长
祝立斌 卫计办主任
易可星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吴正年 林业站站长
刘松林 文体卫站站长
田文忠 中心校校长
刘跃军 经济发展办主任
曹学文 水管站站长
熊 劲 中心医院院长
郭 平 血防院院长
各村(社区、渔场)村(居)委会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熊世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会主任为各村安全生产信息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镇党委书记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担任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顾问。将需要党委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按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镇长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担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发展战略,支持、监督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隐患治理等重点工作。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相关工作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定期或者不定期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常务副镇长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除对分管领域内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外,还承担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本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协助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受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指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村、各单位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本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并确保事故调查按期结案,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三)党委副书记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所分管的民政、人社、扶贫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人大主席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所分管的国土、城建、环卫、项目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政协联工委主任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所分管的政协、武装、统战、计划生育工作、创业垸安全圈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法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纪委书记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党政领导干部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打击制止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纪检监察机关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事前问责、严肃查处。
(八)组织委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分管的组织、党建、宣传、办公室、妇联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中心组对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两个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制度。
(九)政法书记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所分管的政法、交通、文教卫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打击制止不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要配合安监部门进行事前问责、严厉打击。
(十)副镇长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所分管的农业、水利、农电等工作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整改;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进赶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十一)副镇长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对分管的畜牧水产、科技通信、林业、团委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督促指导所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强化行政问责;支持和配合政法部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其他工作职责
共华镇村、场(社区)、镇直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镇安监办负责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三、监督落实责任
(一)组织中心组对省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两个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领导干部要将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工作成效显著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责任追究
村、场(社区)、镇直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共华镇党政领导干部分管工作及联系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工一览表。
附件2:共华镇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工一览表。
附件1
共华镇党政领导干部分管工作及联系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工一览表
领导干部 |
分管工作 |
联系点 |
李 谋 |
领导和主持全面工作 |
宪成垸村、八形汊渔场 |
王 智 |
主持经济工作和财经审批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全面工作 |
和裕村、紫红洲村 |
刘国强 |
分管党群、党建、扶贫、农村清洁工程、劳保、民政 |
仁安村、白沙洲村 |
冯晓曦 |
分管人大、工会、老干、退职村干部、机关事务、城建、房产、国土、环保 |
双阜村、谭家岭村 |
王 猛 |
分管政协、统战、武装、计划生育、创业垸安全圈建设 |
黄土包村 |
高建明 |
分管纪检、绩效考核 |
华兴村、共华渔场 |
龙李志 |
分管安全生产、财政、经管、金融、保险、定点屠宰 |
福安村 |
匡新安 |
分管政法、交通、招商引资、茶八线建设工作 |
东合村、团湖洲村 |
曾 鸥 |
分管组织、党建、宣传、办公室、妇联 |
黄土包社区 |
何功建 |
分管农业、水利、农电、协助创业垸安全圈建设、产业扶贫 |
明月村、八形汊村 |
范 凯 |
分管畜牧水产、科技通信、林业、团委、易地搬迁、协助扶贫工作 |
新港村、蒿竹湖村 |
附件2
共华镇相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分工一览表
专项安全 |
责任部门(单位) |
农业机械安全 |
农业综合服务站 |
工贸企业安全 |
经济发展办 |
动物防疫安全 |
畜牧水产站 |
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
综治办、派出所 |
公共消防、民爆物品安全 |
派出所 |
森林防火安全 |
林业站 |
劳动用工安全 |
民政与劳动保障所 |
公务用车安全 |
党政办 |
食品药品安全 |
质监所 |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 |
安监办 |
特种设备、工贸企业安全 |
|
水陆交通运输安全 |
交管站、交警三中队 |
地质灾害安全 |
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 |
建设施工安全 |
|
校园安全 |
镇中心校 |
医疗卫生防疫安全 |
卫计办 |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 |
水管站 |
电力行业安全 |
供电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