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镇直部门单位)
索 引 号:694041623/2014-747021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4-03-0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镇直各有关部门:
经镇党委、人大、政府研究,现将2014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收入计划的完成,并及时足额上解财政。
二、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各单位举债经营、负债运行,如有违者,单位一把手就地免职。
三、单位未完成收入计划,相应调减短收部分综合预算支出,并扣缴短收部分的政府统筹资金。
四、各单位务必确保工资按时发放、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确保重点工程资金需要。
五、各单位如遇大的工程支出,必须先报告分管领导和镇长,经研究同意后,方可按预算施工,并列入单位专项,专款专用,追加拨款。
六、预算经费包干使用,负责单位人员工资及绩效工资、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作经费及其他。
附:经费预算表(单位:万元)
单位 |
支出 控制线 |
收入划分 |
备 注 | |
自筹 部分 |
财政 拨款 | |||
水 厂 |
50 |
60 |
|
上解固定资产折旧费5万元 |
社 区 |
|
|
9.6 |
负责小波居民小组、南渔居民小组行政管理费支付, 含小波、堵堤、南渔居民小组清洁工程投入资金。 |
敬老院 |
5 |
|
5 |
|
沅江市南大膳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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