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大膳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实鉴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19-780405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9-05-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南政发〔2019〕25

 

关于印发《南大膳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实鉴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大膳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实鉴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大膳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

 

 

 

 

南大膳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实鉴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实现脱贫攻坚中“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任务目标。根据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求,切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实施全覆盖核查鉴定的实施方案。

一、严格按程序确定人员鉴定范围

1、对照市扶贫办下发人员表册各村完成人员认定,确认有无死亡、漏蹋、17、18年度已享受危房改造人员。名册内人员全部落实到户。

2、镇扶贫办对照村上报名册,结合市局下发表册,确定人员身份,各村人员落实到户,并打印各村入户核查表册。

二、农房危险性鉴定

按我镇开会研究方案,由孟凡明副镇长统一调度人员,每天分两组人员下村入户核查,房管部门人员负责进行鉴定危房等级工作。对照名册,逐一核实。对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注明原因,做好登记不予鉴定。对符合政策的农户均需提供《农房危险性鉴定表》,同时及时向农户通报鉴定结果。经鉴定为C、D级的农户签订年内实施改造协议书,承诺必须实施危房改造。指标下达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建或统建的方式完成改造。

三、建立台帐档案并及时完善系统

1、对每户入户核查对象都需提供《农房危险性鉴定表》,A、B级房屋要拍摄房屋整体照片,C、D级房屋除整体照片外还需拍摄局部危险点照片。

2、6月5日前完成《农房危险性鉴定表》与各农户照片资料的打印、整理成册、并上交市局。

3、镇扶贫办同步将鉴定结果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4、各村及时签订对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查的责任状,与我镇责任状一并上交市局。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让农户知晓危房改造政策,争取农户理解,确保任务的进行。

五、加强督查问责

各村和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调度,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开展核查、鉴定工作,由镇纪委对各村和具体核查鉴定人员进行督查,对工作中“不作为、缓作为”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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