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大膳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实鉴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发〔2019〕25号
关于印发《南大膳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实鉴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大膳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实鉴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大膳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
南大膳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实鉴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实现脱贫攻坚中“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任务目标。根据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要求,切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对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实施全覆盖核查鉴定的实施方案。
一、严格按程序确定人员鉴定范围
1、对照市扶贫办下发人员表册各村完成人员认定,确认有无死亡、漏蹋、17、18年度已享受危房改造人员。名册内人员全部落实到户。
2、镇扶贫办对照村上报名册,结合市局下发表册,确定人员身份,各村人员落实到户,并打印各村入户核查表册。
二、农房危险性鉴定
按我镇开会研究方案,由孟凡明副镇长统一调度人员,每天分两组人员下村入户核查,房管部门人员负责进行鉴定危房等级工作。对照名册,逐一核实。对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注明原因,做好登记不予鉴定。对符合政策的农户均需提供《农房危险性鉴定表》,同时及时向农户通报鉴定结果。经鉴定为C、D级的农户签订年内实施改造协议书,承诺必须实施危房改造。指标下达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建或统建的方式完成改造。
三、建立台帐档案并及时完善系统
1、对每户入户核查对象都需提供《农房危险性鉴定表》,A、B级房屋要拍摄房屋整体照片,C、D级房屋除整体照片外还需拍摄局部危险点照片。
2、6月5日前完成《农房危险性鉴定表》与各农户照片资料的打印、整理成册、并上交市局。
3、镇扶贫办同步将鉴定结果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4、各村及时签订对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全覆盖核查的责任状,与我镇责任状一并上交市局。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让农户知晓危房改造政策,争取农户理解,确保任务的进行。
五、加强督查问责
各村和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调度,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开展核查、鉴定工作,由镇纪委对各村和具体核查鉴定人员进行督查,对工作中“不作为、缓作为”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