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南大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580520 发布机构:沅江市南大膳镇 发文日期:2022-05-13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镇直部门、驻南单位、市派驻村工作队:

现将《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沅江市南大膳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7日   

 

 

 

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益阳市、沅江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的《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精神,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去年以来,全各单位全面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提供了重要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工作实践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方对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简单以收入识别监测对象,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和支出不够;有的地方监测不及时、不全面,存在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有的地方精准帮扶不到位,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一兜了之”,开发式帮扶措施落实不够;有的地方风险消除简单化,监测对象还没有稳定消除风险就被标识风险消除。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工作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覆盖排查。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以我省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基准线6900元/年为依据,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家庭刚性支出情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重点关注9类人群。①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②2021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900元/年和明显减少的农户;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④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⑤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⑥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⑦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⑧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⑨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多次预警但未识别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要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结合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滞销、群体性务工人口回流等实际,强化分析研判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防范预案,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化解风险隐患。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使用《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表(脱贫户、监测户)》(附件3),逐户核实核准信息。一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核实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核实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采集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排查方式

(一)动员基层力量全面排查。由镇级负责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结对帮扶责任人等力量,全面开展排查。对可入户排查的,必须入户进行排查;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入户或农户整户外出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了解掌握家庭现状。脱贫户、监测户使用《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表(脱贫户、监测户)》(附件3)入户排查,一般农户使用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表(一般农户)》(附件4)入户排查。

(二)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农户通过向当地村(居)委会申请,或通过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12317”咨询服务热线、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二维码等方式,开展自主申报。

四、进度安排

(一)全面培训部署(5月7日前完成)。镇级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20日前完成)。村要结合实际,拓展完善工作方式,对所有农户进行全面筛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3日前完成)。科学把控入户排查工作进度,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5月23日前以镇级上报市乡村振兴局,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问题数据清洗(6月6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完成后,按照省乡村振兴局下发问题数据清单,认真开展问题数据清洗,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进一步提升系统数据质量。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8日前完成)。各村要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含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形势研判及处置情况),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集中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领导机制。按照“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镇级层面成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专班。乡村振兴部门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集中排查工作。各村要对标对表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集中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全员排查机制。一是工作责任明确到人。22个村(社区)明确排查工作联系人,负责组织指导村级排查工作;各村要将所有农户分区划片,每户农户都必须明确排查走访责任人,包户到人。各级责任人要在相关台账上签字负责。二是分类建立排查台账。村级要分类建立台帐,逐户核实核准信息;一般农户要全面了解家庭信息,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入户排查台账要做到准确无误,避免遗漏存在的风险点。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村(社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具体解决措施,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同时要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工作责任。

(三)要健全筛查会商机制。一是重点筛查。要结合2021年中央和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2021年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督查暗访以及益阳市、沅江市两级督查暗访时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要充分利用省防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的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筛查。二是定期会商。市、镇两级加强与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对接会商,集中排查前要组织行业部门进行会商,梳理重点排查对象名单;集中排查阶段村级要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问题,市、镇两级每星期组织定期会商,迅速解决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会商结果反馈至村级并通报排查人员,提高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四)健全录入审核机制。一是把好信息录入关。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排查责任人入户排查后,在入户排查表上签字认可,对采集的信息准确性完全负责;信息录入员将采集的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信息录入情况完全负责。二是把好信息审核关。按照“谁联村、谁审核”的原则,联村干部要切实肩负起信息审核第一责任,组织人员对联点村录入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是把好数据清洗关。信息录入完成后,镇级根据省局下发的问题数据清单,认真开展问题数据清洗,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提升数据质量。

(五)健全培训督导机制。一是统一工作标准。镇级将业务培训延伸至村级排查人员,确保做到培训人员全覆盖。二是强化工作督导。沅江市级将成立三个督导组,负责巡回督导,及时发现解决排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场进行督导指导。镇级也相应成立督导组,对集中排查开展督导工作,确保集中排查效果。

(六)健全责任倒查机制。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纳入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真抓实干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搞形式走过场、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受到上级通报造成负面影响的,按程序进行相应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在今后督查中发现的“应纳未纳”现象实行倒查追责。

 

 

 

 

 

 

 

南大膳镇党政办公室                 20225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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