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职能

索 引 号:4309810018/2015-746783 发布机构:维护 发文日期:2015-07-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工作布置。
  2、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3、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预算,改善经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经济发展,落实农业及经济发展的各项计划;指导管理乡镇企业等工作。
  4、管理本区域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外事侨务、民族宗教、计划生育、统计、监察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规划、建设、土地、交通、环保等工作。
  5、保护居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负责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以及抢险救灾的报告、部署和指挥。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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