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茅洲镇机构职能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177877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01-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黄茅洲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关于乡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党政办公室

    1.办公地址:沅江市黄茅洲镇沿河路69

 2.办公时间:

  夏季: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冬季: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周末安排值班值守

 3.负责人:曹卓

    4.邮编:413111

    5.联系电话:0737-2111386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镇村和社区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 织和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推进区域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统筹制定并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组织公共服务。围绕镇发展定位和工作目标,负责实

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村)、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承担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 会管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职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监管执法。负责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

    (七)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居(村)务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组织城乡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管理。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社区(村)发展服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优化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对辖区内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辖区内与居民(村民)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职责。加强维护辖区公共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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