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茅洲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秋季战役暨“水葫芦歼灭战”攻坚月实施方案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80800 发布机构:沅江市黄茅洲镇 发文日期:2022-11-1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人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按照国务院、省、益阳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沅江市《2022年沅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秋季战役暨“水葫芦歼灭战”攻坚月实施方案》具体举措,重点突出解决洞庭清波办、河长办交办问题整改为目的,改善河湖沟渠水系畅通,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顽瘴痼疾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秋季战役暨“水葫芦歼灭战”攻坚月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然和谐共生,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防治外来物种侵害,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巷道治理、水葫芦清理废弃物集中处理、问题厕所整改、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坚持集中整治与持续推进有机结合,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建立村庄环境维护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级统筹、镇级负责。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长曹卓任组长,副镇长汪华敬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经发办、党政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做好秋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水葫芦歼灭战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坚持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主动投身专项行动,保持村庄内沟渠、塘坝等水面清洁干净。

坚持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目标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按照《2022年沅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工作,积极推进“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力争达标

“三清理”

1.清理废弃杂物及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以及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2.清理河塘沟渠。本次沟渠清理的重点任务是水葫芦及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理,据测算全镇大型沟渠13104.1千米、中型1545.51千米、小型50140.119千米、微型1439.45千米,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认真组织实施,共同打好一场“水葫芦歼灭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清理禽养殖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食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膜、废弃抛秧盘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三整治”

1.整治乱搭乱建。大力整治村内各类违法建筑物,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整治村内生产资料、柴草、农机具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

2.整治乱贴乱画。以村道两旁、背街小巷等为重点,整治墙面上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废弃宣传标语等,进一步规范村内广告牌设置。

3.整治乱接乱拉。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的要求,对村内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杆线“空中多蜘蛛网现象进行整治,重点治理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推进村庄村杆线有序化。

(三“四提升”

1.提升垃圾分类水平。提升农户生活垃圾前端源头分类意识,推进中端运输分格分箱,提升末端处理能力和技术,使全运维管护体系,扩大垃圾分类智能化、智慧化覆盖面,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

2.提升厕所服务水平。彻底剿灭农村旱厕、露天粪坑和简易棚厕,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农村卫生厕所运维管护机制,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服务管理水平。

3.提升庭院美化水平。做好庭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按照“洁、齐、绿、美、景、韵”六美标准,开展农户庭院“六个一”创建,打造一批风格协调,富有地方特色、区域特点的精致农家小院。

4.提升环境与健康意识。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村庄自己管护、环境自己爱护、实施自己监护的自我管理机制。各社区)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单位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各社区)在完成“三清理三整治四提升”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打造一条以上样板渠和一个以上样板组,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具体整治标,展内容更为丰富的整治活动,达到环境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标准。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2年10月30日至10月31

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全面发动、充分动员,将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人员、设备、任务落实到位。

集中清理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8在全范围集中打捞,清除漂浮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以及河面河岸垃圾,做到及时打捞,彻底清除。以村、社区为单位发动辖区保洁力量、群众投工投劳,开展集中打捞工作。水葫芦打捞后,应按照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相对集中的原则,在河道、沟渠以外寻找场地,将打捞物堆放、翻晒后,妥善处置,有条件的就近运至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清运。

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8成立由黄茅洲镇党政班子成员的考核组负责对各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水葫芦及水面漂浮物打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保障

强化组织保障。社区)要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秋季战役暨“水葫芦歼灭战”攻坚月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党总支书记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和水葫芦集中整治工作。水葫芦清理要严格按照辖区内就地打捞的原则,不得把水葫芦从辖区内往辖区外推、从上游往下游推,严格落实“三不”工作要求(即“不得用碎草船破碎水葫芦”、“不得以喷洒除草剂等方式清除水葫芦”、“不得将打捞的水葫芦随意堆放在沟渠边造成二次污染”,确保水葫芦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强化支撑保障。社区)要根据工作任务特点和具体要求,调集打捞、清理所需拖车等劳动工具,分片划块做好安排,同时要及时筹措资金保障工作需要,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5000元一个村的基准设置工作经费,同时设置10万元奖补资金,对工作搞得好、发动群众多、周边影响大的村庄进行奖励。另外对各村打造一条以上样板渠和一个以上样板组,按1000元一条渠道或一个组进行奖励,全镇共奖励5条样板渠和5个样板组

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针对性开展督查考核,对履职尽责不力、集中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河长其督查考核结果在全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年终人居环境绩效考核评比重要指标依据。

强化长效机制。专项行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所有沟渠和公共渠道移交各村(社区),社区)要按照“立足于防、重在治本”的要求,建立清除整治的长效机制。辖区河道、沟渠、湖泊由各村组织人员开展日常打捞,公共渠道采取轮换负责制,按一年一轮换,交替负责,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常捞常清。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民众积极性,监督河湖水葫芦等脏乱问题,确保水葫芦等水生漂浮物长期有效可控。真正做到农户庭院清洁整齐,无死角死面,水葫芦及河湖岸线保洁扎实有效,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规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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