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茅洲镇殡葬改革第二个零点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318054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01-0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深入推进我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在全倡导并形成绿色、文明、生态的现代殡葬理念和殡葬新风,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1.推行三个一律。202111日零时起,凡户籍在黄茅洲镇域范围内村(居)民死亡后:①一律进行火化;②一律进公墓安葬;③一律由本村红白理事会操办丧事。非黄茅洲镇户籍,客居在本镇范围的人员死亡后由居住地的村及时上报)

2.实行三个严禁。治丧期间,①严禁使用吹手做道场、唱孝歌、搭台唱戏;②严禁燃放烟花鞭炮;③严禁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治丧。

3.开展三个倡导。提倡厚养薄葬的新风尚,①倡导丧事办理不超过3天;②倡导丧事席面桌数控制在10桌以内,不设烟、不摆高档酒,每桌伙食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③倡导非亲属人员不随礼金。

、搞好宣传发动

(一)宣传内容。主要是《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21号)、《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政府《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6号)、益阳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沅江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我镇殡葬改革奖励政策和推行殡葬改革的先进经验和事迹等。

(二)宣传形式一是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电子显示屏的作用,密集发布殡葬改革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要求和播放公益宣传片。二是阵地宣传。在殡仪服务场所制作宣传专栏,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殡仪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三是流动宣传。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高频率宣传绿色生态殡葬、文明殡葬、移风易俗的重大意义。四是资料宣传。印制殡葬改革告市民书,由镇村干部分发至每家每户。五是召开镇村二级殡葬改革推对村支部书记、村民政专干、村红白理事会成员和机关干部会议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村(社区)召开群众大会向广大群众宣传“移风易俗倡文明,狠刹陋习树新风”的绿色治丧新理念,对重点人群和对象,点对点做好思想工作

(三)搞好宣传发动从现在起至2020年1231日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要全方位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宣传车网格微信群进行密集宣传。印制和发放告市民书,确保殡葬改革的政策、目标任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强力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一是成立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尹世清同志任组长梁奇伟、郭海鹰、易可星、廖璟璇、梁伟鹏任副组长,何良安夏祥宇、曹佩田翟建琛、佘小林、邹展、何苏文、蔡郭杏、王正祥、曹铁山、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何良安,办公地点设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二是镇成立执法队伍,由梁伟鹏任队长,张波、曹佩田、何良安任副队长,何苏文、祝转、王跃辉、曹靖清、杜献文、钟韶光、叶凤毛、谭建军、曾立明、徐伟志、皮志坚、鲁洵、白卓鑫、各村辅警的为执法队员。

三是村级成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长由村(社区)民政专干担任,辅警、各村民小组长,另推选3至5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名册如有调整请于2020年12月25日上交)。

四是节假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由村(社区)村干部、辅警、镇级执法队伍组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查考核

辖区内出现人员死亡后,立即启动各项应对工作,一是情况信息上报,各社区)对管辖范围内的死亡人员,由社区)指定的信息员12小时内将死亡人员信息报送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何良安,联系号码:13875349669),并由信息员、村支书、村办点干部签字上报名册本村出现死亡人员后,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要第一时间上门,履行治丧职责,确保死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予以治丧。如果死者家属不同意火化进公墓,支书、村民政专干为第一责任人要第一时间上门做工作,安排人员全程监管,发现动用棺木、开挖墓穴等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点片干部,点片干部要认真履行责任,一同上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死亡人员火化并进公墓安葬。执法队伍随时备战,一旦需要强制执法,迅速果断进行处置确保火化、入公墓安葬无一遗漏。 

市监所负责对全丧葬祭祀用品市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经营棺、丧葬用品和超范围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对全棺木经营店铺进行清理关停,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没收和处罚对辖区内经营丧葬祭祀用品业主进行宣传教育,劝导从业人员退出、转行,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四、严格督查问责

从镇纪委、事务办抽调成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对隐瞒不报、发生信息报送不及时、出现违规土葬或火化后不进公墓安葬的,一律依纪依规对当事人、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处罚。同时设立举报电话(2111386),接受社会监督。 

五、健全服务

暂定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实行基本丧葬费用3天遗体冷藏、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骨灰盒(200元以内)、一次性纸棺全免(财政供养及享受国家丧葬抚恤补贴人员除外)。同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奖励举报人现金500元,举报电话:2111386。

六、棺木收缴

按照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在2021年1月1日前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存放,流通市场无棺木销售。根据前期的摸底,全目前存放棺木1354由镇村两组织收缴并按指点地点存放;市财政局、民政局清点核实棺木数由指定的人员或公司收缴棺木;群众自愿上交的补助1000元/副(水泥棺木200元/副),2020年12月31日后上交的不予补助。我镇棺木收缴定于2020年12月27日前集中到位,各村自行指定地点一处。全部收缴集中后由镇上报民政局,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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