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发〔2026〕11号
中共沅江市草尾镇委员会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关于刘 浩等同志任命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因人事异动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职务调整:
免去刘浩同志人大副主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任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潘柄璋同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任人大副主席、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邓凯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蒋忠良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帅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高超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付心怡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啟圳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人大秘书;
免去许韵瑜同志妇联主席职务,江春霞同志任妇联主席;
免去陈勇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调整至水利服务中心工作;
陈世俊同志任政协专干;
汤小年同志任工会副主席;
熊璇妮同志调整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秦贝同志调整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陈佳同志调整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胡佳琪同志调整至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工作;
王献军同志协助做好秸秆禁烧、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中共沅江市草尾镇委员会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