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草尾镇2022年春季森林和湿地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26970 发布机构:沅江市草尾镇 发文日期:2022-04-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关于切实做好草尾镇2022年春季森林和湿地防火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22328

 

 

 

关于切实做好草尾镇2022年春季森林和湿地防火工作的通知

 

近期以来,气温快速回升,森林和湿地火险等级升高,加之春耕生产、进山旅游、祭祖扫墓及采摘芦笋、藜蒿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和湿地防火形势严峻。为确保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和湿地防火工作形势平稳,防止因森林和湿地火灾对人民群众造成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起防火责任

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春季及“清明节”期间森林和湿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觉把抓实森林和湿地防灭火工作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要以林长制为抓手,严格落实森林和湿地防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三员”的作用,构建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确保责任分解到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员,落实到山头地块。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部署,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森林和湿地防火各项预防扑救措施的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防火意识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全方位、多渠道。无死角的森林和湿地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群众森林和湿地防火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融合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村村响” 广播、贴标语、拉横幅、打铜锣、喊喇叭以及微信群、短视频等方式,全面宣传森林和湿地防火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扑救安全等知识。要着重强化对农村留守老人、中小学生,未成年人,以及进入林区和湿地旅游、生产作业、从事经营活动人员进行重点提醒、重点宣传,营造“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做到防火宣传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要严格落实林长责任,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火源管控,把管住野外火源作为防控森林和湿地火灾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好护林员巡林巡湿作用,打好群防群控的人民战争,始终保持森林和湿地防灭火高压态势,真正“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要进一步强化林长和护林员责任,加大林长和护林员巡护频次,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森林和湿地火灾隐息。要增设森林和湿地防火检查站点,组织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部位、主要进山口开展巡查守护,严禁火种入山。执法员要联合镇派出所开展违规野外用火案件查处,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林区或湿地野外用火导致森林和湿地火灾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早期处置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确保应急反应快速、指挥调度有力、火情处置及时。要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本辖区森林和湿地火险和火情动态,一旦发生森林和湿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防指和上级林长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告,做到有火必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同时要做好火情早期处置,火情发生后要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开展扑救,防止小火酿成大灾。严格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严守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底线。

 

 

 

 

 

 

 

 

 

 

 

 

 

 

 

沅江市草尾镇党政办               2022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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