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草尾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26964 发布机构:沅江市草尾镇 发文日期:2022-04-1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22年草尾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22318

 

2022年草尾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健全经费投入、目标管理、基础设施等保障体系,强化强制免疫、果断处置突发疫情的防控策略,确保畜禽群体基本处于免疫保护状态,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防控重点

突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抓好种畜禽场、规模饲养场、屠宰场等重点区域的防控。

三、防控措施

1、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强制免疫。按照“抓好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强制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集中免疫进度安排:3月1日-3日18日,开展辖区内畜禽的情况摸底调查;3月19日一4月30日,开展集中免疫;5月上旬开始,开展免疫效果评价。

坚持“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养殖场户是主体”的总体要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体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督促饲养动物单位和个人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保证可追溯。要强化动物疫苗和牲畜耳标管理,加强免疫信息调度和上报。对免疫不到位、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认真查找原因,督促立即落实整改补免措施,确保免疫效果。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春防前要做好安排部署,集中免疫实施过程中要有免疫进度检查,集中免疫结束后要进行考核验收,确保强制免疫落到实处。

全力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已纳入2022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强制免疫任务。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读和信息化培训,做好相关材料审核、信息录入等工作,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抗体合格率要求达到80%以上。“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按照《沅江市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验收合格后发放。

2、坚持科学防控,落实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适时完成集中免疫效果评估采样送检工作,猪在免疫后28天、牛羊禽在免疫后21天后采样评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掌握采样时机,尽可能在免疫抗体达到峰值期间采样,按照《2022年春季免疫效果评估监测采样任务表》的数量要求在5月10日前完成采样和送检。在全面开展集中免疫效果评估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养殖场户、重点时段开展日常检查、动态监测。持续监测畜禽养殖、流通、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的病原风险因素变化情况,预测疫情发生发展趋势,评估疫病防控效果,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

3、坚持平战结合,全面落实应急准备和处置。

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要清醒认识非洲猪瘟防控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态化防控,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关键性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监测工作,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全面落实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生物安全防护制度,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强化生猪检疫监管,严格落实生猪调运“点对点”备案、产地检疫、落地报告与隔离观察和屠宰企业“两项制度”等措施;强化联防联控。严防餐厨废弃物再次饲喂生猪;以规模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并督促做好养殖场户定期消毒工作,全面净化养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要求,做好疫情处置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及时果断处置和规范报告突发疫情。

抓好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按照分区域、分畜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认真落实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传播途径的要求,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从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工作重点放在家禽交易和批发市场,要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严格落实1110制度(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必要时关闭市场,暂停活禽交易。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或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兽共患病,要严格按照疫情处置要求,果断规范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同时统筹做好血吸虫病、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要加强人员防护和医学监测,防范疫病向人间传播。

抓好防疫物资储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对照沅江市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下发的《2022年春季防疫物资储备任务表》,采购新城疫疫苗、狂犬病疫苗等,做好区域内常规免疫,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病的流行。储备好足量的消毒药品、防护服、检测卡等,确保区域内小型的突发疫情能够及时果断处置。采购相关的劳保用品,确保村级防疫员免疫时必要的个人防护到位。

四、保障措施

1、坚持目标管理,全面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对因思想麻痹、经费不落实、免疫不到位、检疫监督不规范、疫情处置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坚持长效机制,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要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建立一支专业的动物防疫队伍。总的要求,确保责任明确到机构、明确到岗位、明确到人员,确保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有效提升指挥协调、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村级防疫员和特聘管理,鼓励各村进行村级防疫员管理改革,优化村级防疫员队伍的年龄结构。督查中发现免疫空白村组的,将核减对应村的年度村级防疫员补助。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特聘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其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作用。

3、坚持政策支持,大力争取财政资金投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草尾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大投入,建立完善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证基层动物防疫和畜牧工作正常开展,切实保障防疫物资储备到位,切实保障应急处置到位。

4、坚持督促检查,全面促进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强化督促检查,促进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两轮督查,重点督查各村规模养殖场、家禽集中孵化(贩运)户、散户的强制免疫工作。5月组织考核和抗体评估,考核结果将运用于各镇村防疫员补助总额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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