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草尾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185659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5-2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草尾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草尾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草尾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沅政办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产权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乡村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提高不动产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不动产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科学审慎选择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

(二)尊重历史,结合实际。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使用的实际情况。

(三)规范调查,依法登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查清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每一宗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依据,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四)便民利民,维护稳定。进一步优化职能,建立和完善配套服务平台和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工作中,应尽可能考虑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不重不漏,全部覆盖。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全,不重不漏。

三、工作任务

以登记发证为工作目标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实际的调查方法予以实施,依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要求,坚持“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率90%以上基本建成各级农村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一)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实际,以未登记颁证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为重点,涵盖国有农场、林场、渔场职工等在场内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的住宅。调查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位置、界址、用途和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等信息,丈量地上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填写权籍调查表,制作宗地图和房屋平面图,形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

(二)依法依规办理确权登记。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确权,规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要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严禁借颁证为由向群众搭车收取测绘费、登记费、工本费等,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申请材料,能通过共享、沟通方式取得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向相关部门索取提供,普遍适用的批准材料、证明材料等,不得要求群众分别重复提交。

(三)建立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加强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信息化建设,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数字化处理,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调查数据库,实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登记颁证成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四、工作方法和技术路线

根据国家、省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实际,以总调查模式,全整体推进。主要路线为依托1:2000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制作统一工作底图,主要采取图解法、勘丈法、解析法等调查方法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完成不动产登记。

严格按照湘自然资发201940号文件要求,妥善处理各类宅基地使用权主体确认、宅基地超占面积、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等问题。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底之前完成)。成立镇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及技术服务单位,初步做好资料收集、摸底调查、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权籍调查阶段(2020年8月底之前完成)。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在村组干部的配合下,先行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完成权属调查、不动产测量、图件编制、权籍调查结果公示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并提交省、市级验收,完成成果汇交。

(三)登记颁证阶段(2020年11月底之前完成)。以村组集中申请,按“依法依规、房地一体”“应登尽登、能发尽发”的原则,整村统筹推进登记颁证工作。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户发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相关部门将据权籍调查成果,对照现行宅基地、农房审批确认相关规定梳理需解决的政策性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汇总上报阶段(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做好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资料的归档、管理和应用工作,将登记发证资料分类存档,完成档案的数字化,实现信息化管理。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后,将验收合格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信息化的不动产登记数据逐级上报。

六、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草尾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由沈超任组长,刘哲安、陈楠、王献军副组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草尾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由李程豪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开展权籍调查和登记颁证、调处权属争议、对技术承担单位的成果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向上级部门上报工作进展和组织此项工作的总结表彰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情况复杂,工作量大,且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相关部门和各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具体的工作职责如下

1.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制定工作方案,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确权登记建库等业务技术和规划管理、农转用审批等工作,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办理规划审批和登记颁证手续,指导村组协调矛盾纠纷负责农村住房的相关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中身份证、户籍等有关资料扫描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有序衔接。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查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婚姻状况信息

4.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受理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农民有关诉求,积极化解相关纠纷,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房地一体调查工作平稳有序,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下阶段发证工作奠定基础

5.草尾派出所:负责农村户籍人口信息核实和户籍证明出具等工作,并及时处理权籍调查工作中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6.司法所:负责组织调处农村宅基地纠纷。

7.要履行主体职责,组织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及乡村辅警等配合镇有关部门开展权属调查、户籍认定、指界、确认、集中申请、纠纷处理等工作,引导农民群众履行权利人义务,主动参与确权登记工作。

8.各村(社区)成立由村支书任组长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证工作协调小组,村干部实行分片包干制,负责对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农民群众集中申请办理确权登记,负责对调查结果集中公示。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收集各农户的确权登记资料,协助房地权属纠纷调处、外业调查、测量,逐户逐栋明确权属界址,做到界址清晰、产权明确。对长期在外的农户提前通知联系到位,对确实不能回家办理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委托协调小组办理。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镇村两级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强调此项工作的目的及意义,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及各自职责分工。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权籍调查和登记颁证的流程,能正确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同时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的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平台和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确权登记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镇、村、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农民参与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四)强化督促指导。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村就该项工作支持配合力度、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完成任务情况等进行工作督查。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限时完成工作目标。

 


 

 

 

 

 

 

 

 

 

 

 

 

 

 

 

 

  草尾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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