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嘴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喜事缓办、丧事简办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337676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1-02-0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南嘴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喜事延办丧事简办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根据省、市对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喜事迟办丧事简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

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集体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措施,报南嘴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批后方可举行;50人以上的集体活动,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措施,报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擅自举办。

二、坚持喜事延办原则。

1.延期举办喜宴。原则上要求所有喜事延办、不办,不搞婚礼仪式,不搞答谢宴,提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表达心意。确实不能暂缓的婚礼,简化程序,缩小范围,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范围。

2.实施报备程序。确实不能推迟举办的,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措施,原则上不超过50人,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居)民委会报备,村(居)民委员会提前2天向南嘴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落实防疫措施。做好戴口罩、测体温、人员和车辆登记消毒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同时对举办场所的消杀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喜宴结束后要对举办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三、坚持丧事简办的原则。

1.简化丧事程序。举办丧事不得超过3天(从死亡当日起算,以医院或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为准,18:00以后死亡的,从次日起算)。严格控制吊唁、仪仗、送殡等治丧环节参与人数,防止人群聚集。倡导通过电话、微信等通信工具报丧和表达哀思、进行吊唁。不得举办功德、法事等引起人群聚集的相关民俗活动。

2.实施报备程序。各村(社区)接到辖区人员死亡报告信息时,应指定一名干部全程跟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相关督促协调工作,并向南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报备(包括死亡时间、治丧时间、参加人员规模)。

3.落实防疫措施。做好戴口罩、测体温、人员和车辆登记消毒等防护措施,防止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同时对举办场所的消杀次数不得少于两次,喜宴结束后要对举办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四、落实监管责任。

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主动做好对红白事办理家庭的指导、监管工作,确保疫情防护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沅江市南嘴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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