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南嘴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沅江市南嘴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194744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6-0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南发〔202011

 

中共沅江市南嘴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沅江市南嘴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

根据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沅编发20193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现印发《沅江市南嘴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试行)》文件,请遵照执行。

 

 

中共沅江市南嘴镇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沅江市南嘴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定(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益发〔2019〕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沅江市南嘴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市南嘴镇,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南嘴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益阳市委、沅江市委关于乡镇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本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镇村和社区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推进区域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统筹制定并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组织公共服务。围绕镇发展定位和工作目标,负责实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村)、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公共管理。承担辖区内城乡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职责,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保护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监管执法。负责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加强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消防安全监管等工作。

(七)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居(村)务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组织城乡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管理。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社区(村)发展服务。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优化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对辖区内综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辖区内与居民(村民)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职责。加强维护辖区公共安全职责。

第四条 市南嘴镇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党政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综合考核等工作。负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有关赋权事项相关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纪检监察(上班、会务、学习考勤)作;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业农村和扶贫办公室牌子)。

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推进工业经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农业种植业、移民、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济社会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农业机械、移民开发、湿地保护、农民负担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渔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区建设、民族宗教、侨务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 办公室牌子)。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城市(村镇)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应急管理与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

不再保留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财政所。党政办公室不再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站、法制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不再加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牌子。

镇纪委和监察机构、人大、人民武装部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由专人负责。

 市南嘴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规定。

(一)市南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规划、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与管理、水利、农业(含农机、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林业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沅江市南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镇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市级以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镇执法活动。

(二)市南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市南嘴镇文化综合服务站牌子)为镇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具体负责承办民政、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方面的工作。

(三)市南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具体负责养殖业、水产业;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四)市南嘴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党务、政务、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与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市南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镇政府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编委核定的南嘴镇所有行政和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人员只出不进,编制空一减一)。

撤销市南嘴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水利管理站、动物防疫站(畜牧水产技术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产品质量监督服务站)、文体卫站、赤山林业管理站。

 本规定由镇党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党建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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