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湾镇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80893 发布机构:沅江市新湾镇 发文日期:2022-10-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202230 

 

中共沅江市新湾镇委员会  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新湾镇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辖区各企业

根据改革发展要求和新形势需要,为全面加强我镇应急能力建设,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湾镇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应急委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委成员名单

  主任: 汤国华镇党委书记

     任: 匡新安(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 周燕音党委委员、副镇长

   任:  党委专职副书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胡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欧阳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治国(党委委员、政法书记)

周正军(副镇长)

肖山奇(副镇长)

       员: 黄海军(派出所长)

王正芳(纪委副书记)

陈旺秋(财政财务办主任)

(党政办主任)

廖爱民(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胡永胜(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浩良(经济发展办主任)

 晔(党建办主任)

邬锋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谭志忠(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涵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鑫(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卫平(司法所所长)

王海明(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晏建波(退伍军人事务站站长长)

周正斌(中心校校长)

 晖(市监所所长)

 胜(中心医院院长)

陈律云(镇供电所所长)

 芳(交警一中队)

左明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村(社区)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廖爱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全镇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镇应急管理的重大问题。

2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和适时分析研判全镇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形势,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3按照“党政同责、岗双责”、“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组织指挥、指导协调村(社区)和辖区各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领域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按程序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各方力量参与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应急救援实际需要,镇应急委员成立战时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应对处置工作。

5负责编制全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村(社区)、部门单位(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实施;负责全镇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统一规划、调配全镇应急处置资源。

6督促检查村(社区)及辖区内各有关单位(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并将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

应急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督促落实应急委工作部署,承办应急委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市安委会、市抗震救灾(防震减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应急委、市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市安委会、市抗震救灾(防震减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应急委、市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镇党委、镇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事故调查、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镇党委、镇政府指定的负责人组织重特大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

二、镇应急委的工作机制

(一)日常工作机制

按照镇应急委的总体部署,各成员单位分类管理所负责的突发事件,协调组织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

镇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对镇应急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一案三制”和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应急管理科普宣教、业务培训、应急演练活动,督办、检查各地各部门值守应急工作。

(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

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镇、村逐级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先期防范和处置工作;事件达到一定等级需要镇级响应时,镇应急委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对处置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镇应急委,事件达到需要区级响应的等级时,由镇应急委向应急委报告,再由应急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镇应急委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掌握情况、研判形势,适时提出处置意见报镇应急委。

当突发事件扩大或复杂化,超出了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能力或职责时,经专项应急指挥部申请,由镇应急委组织协调或直接指挥处置工作,镇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处置方案;当出现新类型或混合型突发事件,无法明确由哪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时,由镇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建议,镇应急委指定某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处置,或成立新的临时性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工作,或由镇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工作。

 

 

中共沅江市新湾镇委员会

沅江市新湾镇人民政府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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